两个股东申报股权转让
如果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您好,交纳产权转移税目的印花税,万分之五减半计算。平价转让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但是税局一般情形都不认可平价转的,如果无正当理由的明显偏低税局是会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建议参考公告2014 67号。
您好!首先要看你合伙协议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办理即可。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知是不是问股东失信可以转让股权吗?可以。股权没有被冻结的话可以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以通过股转系统转让股权。
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即股东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公司法规定,对国家股、发起人股及公司作为受让方作了限制。除非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另有规定,职工内部股只能在本公司职工内部进行转让。除法律对其转让所有限制外,其他股份都可自由转让。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具体实际操作要求如下: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1、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2、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应当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3、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股东转让是转让人转让其股份的行为,通常是一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而股权转让是股东向他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二者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转让行为都有区别。
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因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票,因此,股份转让通常是以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的。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寻找买方:法人股东首先需要寻找有意愿购买股权的买方。可以通过寻求内部前提的股东、员工或合作伙伴,或者通过招标、投资者关系渠道等方式来寻找潜在的买家。
2. 双方谈判:一旦找到潜在买方,法人股东和买方之间需要进行谈判,就股权转让的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进行协商。双方也需要考虑合同条款、保密协议、法律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3. 签订协议:当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股权转让的具体细节、条件和权益的转移等事项,并且双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协议等约束。
4. 过户手续: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法人股东需要与买方一起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这通常涉及到股权转让书的签署、公司章程的修改、有关政府部门的登记备案等步骤。有时还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税款或手续费等。
5. 交割和清算:一旦股权过户完成,买方将取得相应的股权,而法人股东将收到购买股权的对价。此后,相关股权的交割和清算等工作将由双方或相关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