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耕地文书范本通常是在进行工程建设等项目时需要提交的文件,这是一种规范化的文书范本,用于申请临时占用耕地的手续。根据相关法规,临时占用耕地需经过程序合法审批,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临时占用耕地文书范本,供参考:
尊敬的相关部门:
我单位拟开展(工程项目名称),因项目需要,需临时占用一定面积的耕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向贵部门提交我单位的临时占用耕地申请,希望能得到批准,特此申请。
通过报告分析,该项目对耕地的临时占用是必要的,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条件所需。我单位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耕地资源的占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耕地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
特此申请,若有不周之处,还请批评指正。谢谢!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临时占用耕地文书范本,提交申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内容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希望这份范本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申请顺利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三条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察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的规定:“第二十条 纳税人临时占用应税土地,应当依照《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临时占用应税土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应税土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应税土地的,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土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 第五十六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需要使用临时土地的用地单位,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缴纳复垦保证金,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复垦,恢复二地原状,退还复垦保证金。临时占用耕地等农用地的,还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经复垦验收合格后,退还复垦保证金及耕地占用税。
二、补偿项目标准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临时用地也是需要通过规划自然局审批的,要做符合土地规划地类的使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自己分一下。临时用地办理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因为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为原用途的,可以依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凭验收合格确认书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出具退还耕地占用税意见的申请。
补偿办法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这个问题每个地方标准不同。哈尔滨是每平方米100元。
临时用地占用耕地的,使用期满一年之内必须恢复耕种条件。
复垦标准:一是清除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的沙石土料等堆放物、临时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恢复耕地地貌。二是要将土地进行机械深翻,恢复整理好灌溉排水渠道、农田道路等基本生产条件。
2017年农村耕地临时占用补偿
需要使用临时土地的用地单位,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缴纳复垦保证金,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复垦,恢复二地原状,退还复垦保证金。临时占用耕地等农用地的,还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经复垦验收合格后,退还复垦保证金及耕地占用税。
二、补偿项目标准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临时用地一般是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若是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用地、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要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经复垦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便可临时占用,并且其还需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1 是需要交耕地占用税的。2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凡是占用耕地用于建设、修建等非农业用途的,都需要交纳耕地占用税,而修建河道也属于非农业用途。3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修建河道是为了农业灌溉、排涝等用途,且占用的耕地面积不超过规定的标准,可以申请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