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性原则又称为有用性原则,它主要是指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的要求,并有助于他们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和信贷决策,满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当局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相关性原则是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它主要包括:目的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主导性原则、等衡性原则、动态性原则、随机性原则,社会经济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整体性原则、目的性原则、主导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参与性原则。
A .可行的:意思是说就你的能力和特点而言,实现这个目标是现实的、可能的。如果你的外语一般、专业课成绩中等,你选择考北大热门专业。
B .可信的:是指你真的相信自己能完成这个目标,对自己的能力非常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在设立的时间之内完成。高成就者们常会通过设立目标来激励自己,但他们设立的目标再困难也不会难到使自己都失去完成它的信心或是连自己也不相信能完成的地步。
C .可控的:主要是指你对一些可能会最终影响到你实现目标的因素的控制能力。因此,你用什么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目标非常重要。如果你说“我的目标是在IBM 公司获得一份工作”,那么,你这种表达目标的方式就违反了可控性的原则,因为这种表述方法忽略了被拒绝的可能性。而“我的目标是在下周三之前向IBM 公司申请一个职位”就是一个可以被接受的目标,因为你能控制相关的因素。依靠他人的帮助来实现自己的某一目标是有风险的,因为可能会忽略目标设立的“可控”原则。如果你的目标关系到他人,那你就有必要邀请他们参加你的计划,以争取他们的合作。
什么是合作原则?简要说明合作原则的具体内容。合作原则是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提出来的。所谓“合作原则”,是指在言语交际中,为确保交谈双方相互配合而遵守的语用规则。“合作原则”的内容包括四条。一是“质量准则”:要说真话,不说假话和无根据的话。二是“数量准则”:提供的信息要适量,不多也不少。三是“相关准则”:要说跟话题有关的话,不说无关的话。四是“方式准则”:说话要清楚明了,筒洁有条理且没有歧义。
TOP原则是什么?
“TOP”实际上是三个英语单词的缩写,它们分别代表时间(Time)、场合(Occasion)和地点(Place),即着装应该与当时的时间、所处的场合和地点相协调。
时间原则--不同时段的着装对女士尤其重要。男士有一套质地上乘的深色西装就足以打天下;而女士的着装则要随时间而变换:白天工作时,女士应穿着正式套装,以体现专业性;晚上出席酒会时就要多加一些修饰,如佩戴上有光泽的首饰,围一条漂亮的丝巾等等。服装的选择还要适合季节、气候的特点,保持与潮流大势同步。
场合原则--衣着要与场合相协调。与顾客会谈、参加正式会议时,衣着应庄重考究;听音乐会或看高雅演出时,最好要着正装;出席正式宴会时,则应穿中国的传统旗袍或西方的长裙晚礼服;而在朋友聚会、郊游等场合,着装应轻便舒适。
地点原则--在自己家里接待客人,可以穿着舒适的休闲服;如果是去公司或单位拜访,穿职业套装会显得专业;外出时要顾及当地的传统和风俗习惯,如果去教堂或寺庙等场所,就不能穿过于暴露的服装。职业女性着装四讲究
税务代理是代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属性,属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种。具体来说,税务代理就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按本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方可从事税务代理活动。 一般来说,您可以在注册税务师的帮助下,减少纳税错误,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注册税务师还可以协调税收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依法提出意见进行调解,也可接受您的委托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相关事宜。 税务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税务代理行为是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进行的。
2.税务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有独立意思表示的权利。
4.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延期缴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进行税务检查;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税务业务培训;
9.受聘税务顾问;
10.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进行税务行政诉讼等。
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委托代理或行使的以外,不在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之列。税务代理根据代理权限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实行税务代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发挥社会力量协税护税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随着中国税制体系的日趋健全和税收宣传体系透明度的日益提高,以及一批具有税务代理资格人员的出现,推行税务代理的条件已逐步成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代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随着中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行税务代理已是势在必行。为此,中国应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的制度,使其逐步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但正由于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中介事务,涉及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和税务代理人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中国建立税务代理制度必须遵循自愿、公正和严格管理的原则。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如如下几个方面:
1.公正性。税务代理机构不是税务行政机关,而是征纳双方的中介结构,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评价代理人的经济行为;同时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为被代理人办理税收事宜,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既维护国家利益,又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自愿性。税务代理的选择一般由单向选择和双向选择,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资源选择为前提。
3.有偿性。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他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因此,同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样要自负盈亏,有幸有偿服务,通过代理取得收入并抵补费用,获得利润。
4.独立性。税务代理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等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既不受税务行政部门的干预,又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左右,独立代办税务事宜。
5.确定性。税务代理人的税务代理范围,是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的。因此,税务代理人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外,代理人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 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按其性质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代理完成阶段。
准备阶段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代理机构提出税务代理时,税务代理机构要对要求代理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该项代理业务。双方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税务代理机构在受理某项代理业务后,应确定税务代理风险,编制税务代理计划、安排实施代理工作。
实施阶段是税务代理全过程的中心环节,其工作是按照代理计划,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开展工作。
代理完成阶段是实质性的代理业务结束,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代理业务工作底稿,编制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税务代理制度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1.税务代理有利于依法治税;
2.税务代理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
3.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中介事务,税务代理必须遵守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1.依法代理原则
法律、法规是任何活动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开展税务代理首先必须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尊严,在税务代理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不能超越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国家的税收利益,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其代理成果被税务机关所认可。因此,依法代理是税务代理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2.自愿有偿原则
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税务代理关系的产生必须以委托与受托双方自愿为前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选择权,也有选择委托人的自主权。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没有自愿委托他人代理税务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令代理。代理人作为受托方,也有选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可见,税务代理当事人双方之间是一种双向选择形成的合同关系,理应遵守合同中的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等原则。税务代理不仅一种社会中介服务,而且是一种专业知识服务,因而税务代理人在执行税务代理业务时也应得到相应的报酬,这种报酬应依照国家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确定。
3.客观公正原则
税务代理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税务代理人介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之间,既要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税务代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服务为宗旨,正确处理征纳矛盾,协调征纳关系。在税务代理过程中,既要对被代理人负责,又要对国家负责,代理行为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符合被代理人的意愿,而不能偏向任何一方。 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税务代理人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所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
《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规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5.办理纳税申报和扣减税款报考,
6.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9.审查纳税情况,
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除此之外,涉税签证业务范围包括: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签证
2.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算和财产损失的签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其他涉税签证业务 一、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方面产生执业风险的因素
(一)企业委托代理的意向;
(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弱;
(三)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
二、从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
(一)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二)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控制程度。
企业类危机公关原则:第一是终止和降低对生命和健康造成的影响、第二是结束危机进展、第三是维护企业利益。一家企业只有拥有正向的价值观,并保持言行一致,才能真正赢得尊重,公关其实应该是开放真诚地沟通,做在企业日常的一言一行里。
从长远来看,真正由自身问题导致的危机才是更加值得警醒的,因此最好的危机公关应该防患于未然。但是由无端的造谣诽谤而带来的危机也需要得到我们的重视。
经济一体化三零原则是指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不包括零要求。
首先是零关税,只有零关税才能适应几十个国家,几百个企业共同制造一个产品。而这个产品又从最终的生产企业卖到世界各地,零关税在此过程中是最合理的。
其次是零壁垒,一个产业链涉及上百个企业,几十个国家。如果营商环境不同,跨国公司的资源配置和布局就会很麻烦。所以必须建立一个大体一致的营商环境,数十个国家之间才能协同生产一个产品,即营商环境要国际化,公平公正公开化。
最后是零补贴,所谓零补贴,就是一个国家,为了争夺产业链,为了争夺企业来落户,有意给这些企业一定的税务补助。但这个补助会使得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国的布点发生扭曲。
核算原则是以企业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具体内容
1、客观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因此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就应该是真实可靠的。要使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就应当在会计核算时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果会计核算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就不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甚至还会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上的失误。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仅仅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进行,而其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又没有反映其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其结果会使会计信息失真,从而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3、相关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其与决策相关,有助于决策者决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相关性原则,就是要求企业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如果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那么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就不具有相关性了。
4、一贯性原则。也称一致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具有复杂性和多样化,对于企业发生的有些经济业务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用多种会计核算方法。例如:企业存货的领用和发出,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假如企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据此计算出来的会计资料就会有差异,从而会产生不同的经济结果。
5、可比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不同的企业可能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为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比较同类行业,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企业只要是相同的交易或事项,所采用的会计指标计算口径应当一致。
6、及时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使用者及时作出经济决策。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贯彻及时性原则,首先要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第二要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第三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编制出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传递给会计报告使用者。
7、明晰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明晰性有两层意思;一是会计信息简单、扼要;二是会计信息明了、准确。
8、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企业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用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其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
10、历史成本原则。就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收益仅涉及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不能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要求企业应按会计制度规定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但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设置各种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
13、重要性原则。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大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反之就会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大于收益。
宽容的原则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方面是对自己的宽容,对自己的宽容表现在豁达,不过分追求遥不可及的事物,不过分得强迫自己做不可能做到的事,不过分抑郁自己的情感和真诚,以不至于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对自己宽容首先要先看清楚自己的位置和知道所追求的价值是可以实现的,掌握权衡的智慧和适度的取舍;
另一方面是对他人的宽容,对于他人因疏忽而导致的失误不必太耿耿于怀,一个错误的形成很多时候是环境和周围所决定的,所以试着去看淡点.去指责他人错误时,先问自己在这件事上有没有错,做好该做的事情了吗?而有一些情况比如其他人做了违法乱纪的事,做了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视,做了有损公德的事而不见就不是宽容,而是放纵,宽容秉承的是儒家的忠恕之道,放纵只会加剧恶性的循环,两者有本质性的区别;
还有就是对社会的宽容.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新风气,新文化,新潮流或者传统文化,精神信仰,虽不喜但不愠不拒.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特色和文化,每个时期都有每个时期的弄潮者和新气象,以包容的心态去尊重它,以欣赏的心态去接近它,以开放的心态去看待他.人就这么一辈子,看得太清分得太明岂不失去人生乐趣,人生不可能回头,能做的就是好好过好这一生,学会珍惜和宽容,少点抱怨,少点不满,多点简单,多点“糊涂”.
食品加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食品加工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做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原料。
2.食品加工须注重减小食品营养物质损失原则,最大程度保持原料营养成分。
3.食品加工须遵循加工过程无污染原则,食品加工设备宜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选用天然食品添加剂等。
4.食品加工须遵循无环境污染原则,加工后的废水废气需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