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填两个表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按4%减半征收,先将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算出的税额填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再将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的2%的税额填入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在第8栏“开具普通发票”中反映该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此答案仅供参考,具体税率以及规定,还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
你公司是销货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都要缴纳17%的税金,对方是购货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17%的税金,但是,你开给他们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作为成本入账,不能抵扣
销售免税货物纳税与否是由企业选择的,你到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享受免税待遇。 如果经营的货物包含免税和应税的,核算时进项税额要按照比例进行划分,属于免税货物负担的应该转出进项税额
王某的前提是不能是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
如果是个人行为,出售个人使用的空调,不需缴税。
如果是公司行为,出售已经计入固定资产的空调,需要按照4%税率,减半(2%)征收
如果王某是个人,单对方是公司,需要发票,王某需要到税务带卡发票,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不管把货物销售给谁,都是按17%(或13%)计算增值税。如果销售时按价税合计收款的,先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 比如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金额(含税)为11700元,那么不含税销售额=11700/1.17=10000。应交增值税=10000*17%=1700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交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此谓销项税额。属于财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可以开17%的增值税票,如果税金是8500,是17%税率。应该是3%,即使代开专用票,一般纳税人也是按3%计入进项,而不能按17%。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参考资料来源: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先按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时按11%的征收率计算。
2、含税售价变为不含税价时,使用该项目适用的征收率或税率。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应该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而100万元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5.1万元是包装物吧,应该计入销售额,但一般是含增值税的,所以必须通过35.1/1.17(即:35.1÷(1+17%))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所以(100+35.1/1.17)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而×10000是将万元单位换算为以元为单位计税;×20%是从价计税计算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15×2000×0.5是从量计税计算的消费税税额。因为以500克为计税单位。而15吨里有多少个计税单位呢?15吨÷500克=(15×1000×1000)克÷500克=15×2000个计税单位。所以,从量计税的消费税额就是15×2000×0.5(元)。
最后一个除数10000,就是将以元为单位,又换算为以万元为单位,其应交的消费税税额是27.5万元。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应当向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上面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买方可以凭发票上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在计算其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抵扣。但是 , 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给消费者的, 销售免税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只开具不分别注明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普通发票。
不免增值税的,而可以有进项税抵扣,一般纳税人的显著特点,就是在购进干黄花等类似的物品时,要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在再销售干黄花或其他物品所产生的销项税就可以得到部分的抵扣,从而降低税负。
按照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包括(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所以一般纳税人销售残疾人用品不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