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的注销: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需要注销外管证,貌似原签发税局和现主管税局都可以注销,注销时提供资料的要求也不同,有的只让拿外管证原件去,有的要求同时提供税票、发票复印件。
如果是纸质版的,需要在施工地核销,然后回机构地注销,如果是电子版的,直接在施工地核销就可以了,资料准备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开发票金额,合同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地税务局要求不一样,所以资料尽量准备齐全,要什么就给什么。
外经证是有时效性的,一般由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签发,不是由工程所在地税务局签发的,所以要注销也应该是到签发税务局注销。不过这东西过了期就自动无效了。
注销流程如下:1、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纳税主体选择界面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管证编号。需要注意选择外管证所属的税务主体时,需要使用法人的办税人员信息登陆电子税局,要保证法人所登记的手机号码正常使用并可以接收到验证码。2、选择套餐业务中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3、将纳税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在“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外出经营情况”中点击“选择”。系统会自动带出预缴税款信息,与手上预缴税款时的完税证明核对无误后,选择“提交”即可。4、成功核销外管证时报告状态会显示“报告已反馈”。
建筑企业在机构所在地办理外管证缴纳2.05%所得税,在经营地代开发票缴纳0.2%所得税,共缴2.25%
外管证的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和除其他个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异地转让不动产,一般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中,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1、工作许可证注销
外专局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无需预约,现场受理递交文件换取注销证明。
2、居留许可签证注销
在获得工作许可注销证明后,前往出入境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需申请人本人到场。
外国人工作签证注销材料
1、护照原件
2、照片及照片回执
3、工作许可证原件
4、离职证明原件
5、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
1、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
2、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外管证全名叫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外管证作用:企业外出经营需要购领发票的,应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和税务登记副本,到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在经营地购领发票。
一、在外管证有效期内注销流程如下:
1、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纳税主体选择界面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管证编号.需要注意选择外管证所属的税务主体时,需要使用法人的办税人员信息登陆电子税局,要保证法人所登记的手机号码正常使用并可以接收到验证码.
2、选择套餐业务中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
3、将纳税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在'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外出经营情况'中点击'选择'.系统会自动带出预缴税款信息,与手上预缴税款时的完税证明核对无误后,选择'提交'即可.
4、成功核销外管证时报告状态会显示'报告已反馈'.
二、外管证超期10天内注销流程如下:
外管证超期10天内需要核销时,需要在'我要办税'-'涉税事项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中办理,办理流程同上.
三、外管证超期大于10天或该外管证所属合同取消,未预缴税款未开票注销流程如下:
1、外管证超期大于10天需要携带纸质材料去外管证所在经营地的税务局核销.纸质材料为《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一式两份.填写时需注意预缴税款征收率为增值税征收率,已预缴税款为增值税预缴税款.现在虽然暂时没有征收外管证超期反馈的罚款,也要及时在外出经营活动结束时进行反馈.
2、外管证所属合同取消,未预缴税款时,系统无法带出预缴数据,也无法手动填写,会提示'暂无可选数据''预缴税款征收率不能为空''已预缴税款金额不能为空',所以暂时无法在系统中核销该外管证,财务小王遇到的情况便是如此,所以需要携带《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一式两份去外管证经营地税务局窗口进行核销.
流程:
1、访问网上税收厅,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外出经营地名称、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
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
外经证核销流程:
1、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2、点击右上角登陆;
3、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
4、点击全部功能;
5、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6、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7、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
8、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