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进行申报。
本次基数申报使用的模块是“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在“缴费基数调整(上调)”进行基数调整的一律视为未申报。
网上申报时应上传《汇总表》与《申报表》电子件。上述表格需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柜面申报:携带U盘至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拷贝申报数据,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线下申报业务。
申报税务的操作流程如下:
在申报期限内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进行身份验证并登录公司账号。
在“我要办税”功能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栏目选择需要进行申报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点击“填写申报表”,完成申报表的填写及上传。
检查并确认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如无问题,提交申报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缴款。
如存在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的情况,需进行相应操作,如申请退税或补缴税款等。
完成缴款后,打印税收汇总缴款书,以便进行会计核算和备查。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税务机关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申报前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和操作指南,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的意见。同时,要确保在申报过程中提供真实、准确的税务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产生法律风险。
1、单位用户:点击“缴费管理”-“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批量录入”-选择“人员范围”。
2、单位用户:选择人员范围后,点击“查询”,列出单位在职人员。
3、单位用户:录入缴费工资数额,点击“提交”。
1、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在手机桌面上找到已安装好的图标,点击运营。
2、进入到界面后,点击“个人中心”先要注册一个账号,操作完成后。返回到首页点击“我要办税”。
3、进入到办税界面后,会有不同的选项,点击专项附加填报中的“专项附加填报”。
4、进到专项附加界面,有6个不同的选项,根据个人的情况选择对应的条件即可,下面以“住房租金”这个选项为例。
5、把租房信息填写好后,选择申报方式中的“通过义务人申报”,在底部的请选择您的义务人选项中,选择你目前所在职的公司,点击提交即可。
6、如果在提交后查看到有信息填写错误的,可以进行修改重提
江苏明确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1、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一、受理范围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指按照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应清算形成的多缴税款办理退抵税费。
二、受理条件
1.纳税人不属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2.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3.纳税人无未清缴的税款;
4.纳税人存在退税银行账号;
5.非严重失信纳税人;
6.纳税人不存在已下发未办结的风险核查任务;
7.纳税人有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且多缴税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
三、办理流程
1.纳税人使用CA证书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创新版】”,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2.纳税人详细阅读提示信息并点击同意后,进入申请填写界面,其中纳税人信息为系统自动带出,退税银行名称、退抵税金类型、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退抵税原因类型、申请人为必填必选项。纳税人需选择相应的退抵税费明细,认真复核申报或更正申报无误,税款所属期间正确,申请退税金额准确,说明内容完整属实等。
3.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则可点击“下一步”——“提交”,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4.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对审核不通过的,通知纳税人更正申报或补正材料后,再次申请办理退税;对审核通过的,制发结果通知书推送至电子税务局。
四、温馨提示
如纳税人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进行过更正申报,则需按照“误收多缴退(抵)税”相关流程办理。
来源: 上海税务
以下是江苏社保缴费基数2024申报步骤:
打开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后,首先授权该小程序获取用户信息,随后进入首页。
进入首页后,可见用户的头像与昵称。点击“实名认证”,按提示要求完成操作。
完成“实名认证”后,默认出现“本人”登记信息,点击“切换缴费人”,“添加他人身份信息”可切换至他人身份,点击界面中的经办机构进而为他人缴费。
选择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征收品目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缴费。
点击“缴费”或者“代人代缴”→按个人缴费情况,选择正确的缴费年度(2024年)→确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40元”。
请注意,因系统优化原因,具体申报流程和界面可能有所变化。如需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1、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进行申报。
本次基数申报使用的模块是“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在“缴费基数调整(上调)”进行基数调整的一律视为未申报。
网上申报时应上传《汇总表》与《申报表》电子件。上述表格需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柜面申报:携带U盘至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拷贝申报数据,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线下申报业务。
开始了。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于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进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月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