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开具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在国税申报表中体现。因为开票系统会自动从当月的销项税额中冲减开具的红字发票的税额,所以在纳税申报的时候,不需要单独申报。
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完成认证后开具红字发票,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已经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企业应直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因为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必须将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同时转出。比如购买方在开票当月完成认证且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或购买方为外贸企业(其进项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未申报抵扣该进项税额,申报时可将该进项税额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同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上述两种情况的进项转出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0栏“本期进项转出额—其中: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负数发票,但税务上不是这种说法,税务上叫开具红字发票。
但是这个不是自己想开就开的需要国税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开。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的具体流程是: 1. 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 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点开开票系统里的红字发票,填写红字信息表,首先确定你单位是销售方,其次要填写你单位税号,采购方税号,金额,提交,经审核通过,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系统会显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按照这个信息表编号你可以开一张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
1、你开出的红字发票,由于原来错开的,如果发票金额不变的话,销售凭证一正一负,刚好平衡为02、如果数量或货物品种变动引起了成本有变化的,需要调整销售成本3、发票是在该月开出,不管是正数,还是负数发票,都算在当期损益。
进入开票系统,申请一份红字信息表,税务局会有个红字发票编码审核出来,凭着红字信息表来开红字发票。
1,销售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结转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库存商品冲红时借:银行存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特殊情况一、发票因购货单位信息输错的除要提供证明原件之外,还需提供购货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销货方将购货方名称开错,如应开给A公司却开给了B公司的,需发票上开具公司名称的企业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发票代码和号码、陈述公司未与销货方发生此笔业务,并承诺此发票为认证抵扣;实际应接收发票的购货方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公司向销货方购买货物,未收到发票。
三、购买方公司名称变更的需要提供对方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书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公司公章。
四、发票单价、数量、品名等开具错误的,除需提供证明之外还需提供原订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发票重复开具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前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扩展资料:
时限要求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参考资料:
如果是销项红字发票,需要按正数销项发票减去负数销项发票之后的收入,税额进行收入,销项税额的申报。
如果是进项红字发票,需要按正数进项发票减去负数进项发票之后的税额
1、正常开票步骤,登陆→开具界面→发票开具。如下:
2、进入发票界面后,点击红字发票。如下:
3、点击直接开票。如下:
4、依次输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和号码(红字发票信息表上面的数据),如下:
5、点击确定,进入红字发票界面,核对红字发票信息,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有误,若有误可以进行修改(同正常开具发票一样,只是数量为负数)。若无误,点击打印即可。红字发票开具完毕。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之后做的账务处理和开蓝字发票时候的账务处理一模一样,只不过是把数字变成负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