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基本上都是一个项目部门,总账还是公司记录,工地上做会计需要准备现金明细账,数量明细账(记录工地中拨付与领 用的材料)即可.
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下面是一些基本的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做账的步骤和方法:
核算成本: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业务是施工,因此会计需要准确核算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如工资、材料、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管理费用、折旧等。
收入核算: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准确计算施工合同收入,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阶段性进度和施工完成情况进行核算,确保收入准确无误。
资金管理: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收支平衡,包括银行账户管理、资金流量管理、费用管理等。
税务申报: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财务报表: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管理层和外部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的做账方法和步骤可能因企业规模、业务特点和财务管理要求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同时,建筑施工企业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违法行为和风险。制相关的财务报表,如
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建筑施工企业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泛指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就是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前所委托的为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总体设计的单位.它们三家是三个独立的单位主体,没有所属关系。只有当一个建设项目成立时,它们才会走到一起。设计和施工单位都为建设单位服务,并得到相应报酬。
借:成本、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或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库存现金
建筑工程公司的会计科目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常用的会计科目有如下:
一、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4、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5、间接费用 二、机械作业,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1、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2、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3、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4、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5、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付购货款 2、应付分包款 3、暂估应付款 4、应付质保金 四、主营业务收入 1、 目标成本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五、其他业务收入 1、产品销售收入 2、机械作业收入 3、材料销售收入
可以专升本,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貌似可以不1致
1、税务应交税费应付账款税金及附加银行存款2、安全生产费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每月需要做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施工项结算表,施工项目成本表。前两张表是一般企业都要做的报表,后两张表则是反映施工企业项目结算情况和各项目成本完成情况的报表。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编制以上会计报表是为了让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有效管控项目经营情况。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 核算工程毛利,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往来单位/项目核算) 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会计科目的设置基本与其他行业的科目设置相差不大。
营改增后税收情况: 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施工服务,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方面,“营改增”政策能有效解决我国建筑企业重复纳税问题,其在购进原材料、建筑设备时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能够被抵扣。
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建筑业重复征税问题,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实现公平税负。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 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特殊的管理要求,会对以后供应商的选择、经营模式的选择、劳务分包模式的确定、物资采购与管理、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组织架构的设置、公司管理方式的改变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从而增加了公司的相关管理成本。 税负变化: 原营业税政策下,计税基础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税基础发生了变化,这在会计核算上就有所体现。
由于进项税的抵扣,“营改增”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税制下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相差约10%,即理论上来说,计税基础是减少的。
但是增值税税率为11%,税率明显提高了,如果进项税抵扣这方面管理统筹工作不充分,企业税负反而会增加。当然,只要税务筹划工作跟上了,做好进项税抵扣工作,税改后企业承担的税负是降低的。
建议 “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企业由营业税粗放型的管理改为增值税的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对增值税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提升管理水平。
营业税的计征比较简单,筹划空间比较小;而增值税计征的筹划空间较大,值增税的优惠政策、税率、管理环节等影响因素较多,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筹划,以求降低企业的税负。
①选择合格供应商,加大进项抵扣金额。
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梳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供应商进行协商或淘汰,加大进项税额的抵扣金额。
②固定资产的投入。
营改增后,工程建设是选择租赁还是购买固定资产,应当考虑到进项税可抵扣的情况。
③其他成本的进项抵扣。
例如酒店住宿费、办公费、物业费等可以抵扣的,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学习补充,做到精细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总结 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实际交税情况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还有企业反应调整的能力不同,会出现较大的差别。
如果不能适应,可以考虑选择申请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税,一般是3年不得做更改。
企业不能停滞不前,做好自身的筹划才是最重要的,这样才能真正享受到税改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