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是一种保险形式,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提供一定期限或终身保险保障的金融服务。寿险产品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家庭提供了保护和安全。
职权是指在组织或机构中担任特定职位的人所拥有的权力和责任。在保险行业中,不同职权的人员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职责,确保了业务的正常运作和保险服务的顺利提供。
寿险业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离不开各个职权的配合和协作。在寿险业中,有许多不同的职权,每个职权的人员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共同促进寿险业的发展和客户的满意度。
寿险业中的职权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管理人员等。每个职权都有其独特的职责和权力,下面将逐一介绍。
保险代理人是在保险公司职业从事保险代理的人员。他们作为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桥梁,负责推销和销售寿险产品。保险代理人需要通过专业的培训和认证,熟悉寿险产品的特点和销售技巧,以便为客户提供准确的保险咨询和优质的服务。
保险经纪人是作为独立中介,代表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保险业务的专业人员。保险经纪人与多家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多种保险产品的选择。他们的职责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状况,为客户寻找最适合的保险产品,并在理赔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是保险公司内部的重要职权。他们负责整个保险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包括市场营销、产品开发、风险控制等方面。保险公司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和技能,熟悉保险行业的规则和趋势,以便为公司的发展和运营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寿险业中的职权在保险服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以下是职权的重要性和作用的几个方面:
职权在寿险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同职权的人员各司其职,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寿险服务。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作为销售人员,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和销售服务,保险公司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通过各个职权之间的协同配合,寿险业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机关有以下职权: 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税收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税务机关有以下职责: (1)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税款,或者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2)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3)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 (4)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者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5)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有保密义务。 (6)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7)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职能:核算(或反映,是最基本职能)职能与监督(或控制)职能;拓展职能:预测经济前景、评价经营业绩、参与经营决策
主管税务机关是指负责管理和监督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政府部门。在中国,税务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地方税务局组成。税务机关的职责包括征管、征收和管理税收,维护税收秩序,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和咨询等。
作为国家税收管理部门,主管税务机关在中国的税收制度和税法实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负责制定和解释税收政策、管理税款征收和纳税申报,同时开展税务稽查和风险防控工作。通过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可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执行。
主管税务机关的职能分工和层级关系是根据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是中国税务系统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税收管理工作。各级地方税务局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精神和要求,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税收管理和征收工作。
税务机关的职责主要包括:
主管税务机关的建设和发展对于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征收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税务机关要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税务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对于纳税人而言,要了解主管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纳税人应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按规定申报纳税,保证纳税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如有疑问和困难,可以咨询和寻求税务机关的帮助。
总之,主管税务机关是中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发挥着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关键作用。它们的建设和发展有助于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征收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税务案件移送,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涉税犯罪,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对税务机关以职权无法查证的案件,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行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是在突发事件时期,还是在正常时期,政府都要提供优质的服务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实现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与传统的行政理念相比,更加强调政府的服务功能,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责任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既考验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也凸显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性。
我国一直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但是聚焦于对行政权的制约,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高权活动,对公共服务关注不足,相关立法也不够完善。在这种情况下,确立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对规范公共服务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严格遵守有关原则,能够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保障公民的受益权。具体而言,首先,确立公共服务基本原则有助于精准落实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其次,能够引领和指导公共服务实践,再次,可以弥补公共服务制度的不足,最后,为相关立法提供理论指南。
确定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除应明晰公共服务本身的内涵和外延,还应结合公共服务的核心理念和价值目标,结合此次抗击疫情的实践经验,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几项:
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原则。公共服务属于政府履行职责的方式,实质上仍是行政权的范畴,必然要依据依法行政的原理,应当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进行,如社会保障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的提供又需要保持一定的合理性张力,对于法律空缺或滞后但符合公共利益需求或者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对法律进行变通且符合合理性的公共服务,也应予以支持。
没有法律依据不等于行政机关不能提供帮助和服务,更不能说,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提供的公共服务就是不合法的、无效的。从理论上讲,法律对于授益性行政行为的约束要弱于侵益性行为,授益性行为只要符合法律的目的与精神即可,不需要明确的法律条款来支撑。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职权控制是指组织约束、支配、协调管理者拥有职权的方法和形式。
企业组织的职权通过合理的授权与分权,就进入了运作阶段,权力运作最经常的结果是服从,但不可避免地还会有冲突或不和谐,致使职权的运作发生偏差,这些将会一直存在于企业组织之中。
它们可能发生在个人身上、个人之间或互相竞争的群体和联盟之间,也可能存在于组织的结构或具体的工作程序中。
上述情况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隐蔽的。但不管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有臬怎样的表现形式,它的根源一定是与现实利益的矛盾或分歧有关。
所以对于管理层而言,必然要考虑在企业的职权分配之后,应如何进行监督并做到有效地控制。
所谓权利编码,即编制政府的行政职权目录,使每项权力都拥有惟一的“身份”。
完成编码的权力在网上公示出来后,哪些部门掌握哪些权力,老百姓通过上网查询就能明明白白;另一方面,一项行政事项“谁在办”、“怎么办的”、“结果如何”等也都由电脑记录在案,政府行政效率通过网络公开呈现。目的是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克服“有权不在场,在场无权办”的官场现象。
这在《经济法概论》一书中有详述,具体如下:经济职权: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经济职权具有隶属性和行政权利性,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形势经济职权时,其他经济法主体应均服从,经济职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言,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得随意放弃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