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追诉时效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的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为6个月,但也有例外情况。
以下是一个行政案件追诉时效的指导案例:
案例:某市环保局在2018年1月对某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但该企业认为处罚过重,于2018年5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企业的起诉已经超过了6个月的追诉时效,因此裁定驳回了该企业的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由于该企业在2018年5月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了6个月的追诉时效,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时效的具体规定可能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统一法律适用。
二是提供裁判规则。
三是积累司法智慧。
四是提升业务素质。
五是规范审判权行使。
六是增强法律对社会行为的指引。
七是丰富法学理论和法学教育。
八是为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实证基础。
九是有利于实现高科技手段在司法领域的深入运用。
一是统一法律适用。
二是提供裁判规则。
三是积累司法智慧。
四是提升业务素质。
五是规范审判权行使。
六是增强法律对社会行为的指引。司法案例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活教材”。
七是丰富法学理论和法学教育。司法案例是“活生生的法治,是应然规则的实然形式”,既可以作为法律定性研究的对象,又能为量化分析提供丰富的实证素材。
八是为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实证基础。法律是对社会生活的规范,任何制定和修改都将产生普遍效力,影响广泛而深远,需要有充分的实证为支撑。
九是有利于实现高科技手段在司法领域的深入运用。要从根本上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司法改革,还需充分借助高科技手段的强大推力。
就是指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公告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指导性案例:碰到同类案件可以做为参考,就是单位或个人编选的对于理论研究或者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价值的案例,也可以称之为民间版的指导性案例。
典型案例:指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严重的、重点案例,是指法律界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的法律纠纷案例。
在税务领域,行政文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记录和处理税务事务。税务行政文书范本是指根据税务法律法规制定的具有规范性的样式文件,用于指导税务机关编写各类行政文书。本文将详细讲解税务行政文书范本的概念、种类以及编写要点。
税务行政文书范本是指根据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税务主管机关统一制定的,可供税务机关参照的标准格式文件。税务行政文书范本通过规范格式、明确内容、统一风格,旨在提高行政文书的质量和效率。
税务行政文书范本根据其用途和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多个类别。其中常见的税务行政文书范本包括:
除了以上分类,税务行政文书范本还包括税务登记证书范本、税务检查通知书范本、税务调查报告范本等。不同的文书范本适用于不同的税务处理情况。
编写税务行政文书范本需要遵循一定的要点和原则,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税务行政文书范本在税收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提高工作效率:税务行政文书范本能够规范文书格式和内容,减少文书编写的时间和精力,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
保证文书一致性:统一的税务行政文书范本能够保证文书的一致性,减少差错和误解的发生,提高税务处理的准确性。
便于操作应用:税务行政文书范本根据实际操作需求制定,使得税务机关能够更加便捷地编写、审核和印发行政文书。
规范税务管理:税务行政文书范本的制定与执行,有助于规范税务管理行为,提升税务机关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本文对税务行政文书范本的详细解释,相信读者对税务行政文书范本的概念、种类、编写要点以及作用和意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合理利用税务行政文书范本,将能够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规范税务管理行为,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管理。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 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 行政指导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 可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前者是指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文规定的,后者则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论何种行政指导均应遵循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做到合法、合理。 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 可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前者是针对不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的,后者则是针对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是前者的具体化。 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 可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和助成性行政指导。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规范、制约的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相对方之间发生利害冲突而又协商不成时,由行政机关出面调停以求达成妥协的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行政相对方出主意以保护和帮助行政相对方利益的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的方法
1.说服。说服是行政机关通过陈述情理希望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一种方式。说服是以行政机关说理为前提,虽然行政行为也要求行政机关说理,但行政行为总是与强制联在一起的。由于行政指导没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因此,要使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行政机关应当以理服人。
2.建议。建议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目的的需要,将自己对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方法、途径等形成的看法告诉给行政相对人,希望行政相对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响应其建议,从而有助于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的目的。建议一般具有具体的内容,行政相对人接受后具有可操作性。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接受建议后需要行政机关帮助,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满足。行政机关正确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客观上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提升“善良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促进功能。
3.协商。协商是行政机关为了取得行政相对人的支持其实现某一行政管理目标,而与行政相对人就某一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商讨,增进互相了解与沟通,谋求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共识。
4.奖励。奖励是行政机关通过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引导行政相对人从事有助于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目标的行为。物质鼓励是行政机关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数量的奖金或者奖品。精神鼓动是行政机关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名誉。行政指导中的奖励方式是基于人从事社会活动具有谋利的本性。通过物质或者精神的刺激满足人的需要,可以使人从事某种特定的活动。
5.帮助。帮助是行政机关通过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某种便利的条件,引导行政相对人实施符合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目标的活动。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因其所处的优越地位使其掌握许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资讯,而行政相对人因处于行政被管理的地位,具有天然的被动性。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从事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时给予必要的帮助,必然可以引导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朝行政机关确定的管理目标方向发展。
答:行政指导一般是指行政机关以非强制的手段,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对于相对人进行引导,以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行为。《农业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组织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人工草场、饲草饲料基地和改良天然草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六十一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组织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人工草场、饲草饲料基地和改良天然草原,实行以草定畜,控制载畜量,推行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制度,保护草原植被,防止草原退化沙化和盐渍化。
卫生要干净,衣物收纳要整齐,自己要收拾的利利落落,在外要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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