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不是必须开听证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扩展资料: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三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舞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的,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当您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罚决定表示异议时,您有权选择向税务机关提出税务复议申请。税务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程序,能为纳税人提供一种合法的争议解决途径。以下将详细介绍税务复议文书范本申请流程,帮助您了解如何有效提出复议申请。
1. 递交书面申请:首先,您需要准备书面的税务复议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异议申请书等。确保申请内容清晰明了,正确准确地表达您的异议意见。
2. 缴纳复议申请费:按照相关规定,您需要支付复议申请费用。在交费后,确保将缴费凭证一并提交,以保证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
3. 领取受理通知:提交完申请后,税务机关会进行受理审核,并颁发受理通知。在收到通知后,请耐心等待进一步处理结果。
1. 合理陈述理由:在申请书中,务必合理、详细地陈述您对税务处罚决定的异议理由。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观点,确保申请内容具备说服力。
2. 遵守申请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您需在税务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严格遵守申请期限是十分重要的。
3. 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在复议过程中,如有需要,您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调查,以确保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您对申请税务复议文书范本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在提出复议申请时,务必仔细准备材料,遵守相关规定,合理陈述理由,以期顺利解决您与税务机关的纠纷。希望本文能为您在税务复议申请过程中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身份
二、宣布听证纪律:
1、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照相;
3、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4、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5、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6、关闭通信工具。
(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会准备就绪)
听证主持人:
一、宣布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名单。
二、宣布听证会开始,案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案)。
三、在听证活动中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享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权利是:
1、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者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
2、可以委托l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
3、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4、听证结束前作最后陈述.
(二)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听证纪律;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询问,如实陈述;
3、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申请人可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听证可以理解为立法机关为保障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决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和质询。
行政复议听证会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通知听证会:行政机关会向当事人发出通知,告知复议决定,并告知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 听证会开幕:听证会按照预定时间,地点召开,听证会的主持人会宣布听证会的开幕,并简要介绍听证会的程序和规则;
3. 开始听证:听证会开始后,当事人或代理人将有机会向听证会提交证据、陈述意见、提出问题和质询对方;
4. 证人出庭作证:如果必要的话,证人将有机会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
5. 结束听证会:听证会将在所有证据和陈述材料被提交后结束,主持人将宣布听证结束的时间,并告知当事人进一步步骤;
6. 出具听证会报告:主持人将草拟听证会报告,以总结听证会的事实和各方意见,并向当事人送达听证会报告;
7. 行政机关决定:行政机关将考虑听证会报告和所有具体的证据和陈述材料,并作出最终决定。
以上是一般行政复议听证会的流程,但不同的听证会可能存在不同的步骤和程序,所以您应该参考具体的听证会通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是纳税人在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的一种行政救济程序。正确撰写一份有效的税务行政复议文书对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介绍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概念和流程,并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税务行政复议文书范本。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行政救济程序。复议是指对原决定机关作出的行政决策进行审查、逆转或修改的过程。
一般来说,税务行政复议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以下是一份税务行政复议文书的范本:
XXX地税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电话:XXX 被申请行政行为决定主体:XXX地税局 地址:XXX 邮编:XXX 法定代表人:XXX 复议决定如下: 一、复议申请事项 1. 决定主体对申请人的XX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 若不合法,是否予以撤销或修改? 二、复议理由 1. XX行政行为存在XX问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XX行政行为缺乏XX的依据和证据; 3. XX行政行为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XX损害。 三、复议意见 1. 决定主体的XX行政行为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2. 决定主体的XX行政行为存在缺陷,依法应予修改。 四、复议决定 根据上述理由和意见,在受理并审查相关申请后,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1. 撤销决定主体所作出的XX行政行为; 2. 修改决定主体所作出的XX行政行为。 五、复议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复议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决定主体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15日内履行相关义务,并于履行完毕后向申请人提交书面报告。 特此复议决定。 XXX地税局 年 月 日
正确撰写税务行政复议文书对于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希望本文提供的税务行政复议文书范本能对您在实际操作中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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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听证是涉及传媒行业的重要程序,是通过媒体听证会议形式,对相关媒体机构或人员进行听证和审理的过程。在媒体行业中,听证作为处理与媒体活动相关的争议和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性质和程序性要求。
媒体听证作为一种被广泛应用的程序,有助于保障媒体行业的公正和规范运作。通过媒体听证,可以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和证词,确保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此外,媒体听证还可以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整个媒体行业的效率和品质。
一般来说,媒体听证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
在整个听证过程中,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规范,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效果的可靠性。
媒体听证作为一种程序性机制,不仅仅用于解决具体媒体行业中的争议和问题,更重要的是其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通过有效的媒体听证,可以倡导公平公正的行业氛围,促进真实合法的新闻报道,提高整个社会的舆论品质和传播效果。
总的来说,媒体听证作为一种法律程序,对于维护媒体行业的秩序和规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通过严格的听证程序和规范的执行,才能确保媒体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从而推动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希望更多的媒体机构和从业人员能够重视媒体听证,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我规范意识,共同促进整个媒体行业的良性发展。
首先要明确一点,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程序规定是针对做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当事人没有程序规定。所有行政程序,都由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没有告知程序的,属于行政机关的程序瑕疵或违法。
所以,你的问题就有答案了。
第一,当事人没有违反行政程序,因为在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时候,已经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和申辩的权利,那么行政机关也没有违反行政程序。当事人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你说的当事人放弃权利的,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违反行政程序。
第二,在接到行政处罚后,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应该进行处理。但进过调查发现行政机关没有违反行政程序,就会驳回当事人的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立案,等等,根据情况而定。
借款合同听证是一种保护借款人和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法律程序。借贷行为在商业和个人生活中非常常见,而借款合同作为借贷双方权益的保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借款合同听证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和公开的平台,用以解决纠纷并保护各方权益。
借款合同听证指的是在存在争议的借款合同案件中,法庭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最终作出公正的判决或裁决的过程。这是一种有效维护借款人和债权人权益的法律手段,能够确保借贷双方的利益得到平等对待并最大限度地保护。
借款合同听证的意义在于:
借款合同听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借款合同听证对于借款人和债权人来说都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借款合同听证的重要性:
以下是一个借款合同听证的案例分析:
某公司在向另一公司借款期间,双方发生了争议。借款方声称对方未按时偿还借款,而债权方则表示已按时履行其偿还义务。
为解决争议,双方当事人提起了借款合同听证申请。法庭开庭审理期间,借款方通过提供合同、电子邮件和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债权方未按时偿还借款。
债权方则提供了相关日期的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已按时向借款方付款。
在借款合同听证结束后,法庭仔细评估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最终,法庭作出了一项公正的裁决,裁定债权方已履行其偿还义务。
借款合同听证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保护借款人和债权人的权益。它通过公正、透明和公开的方式解决借贷纠纷,并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借款合同听证对于建立信任、维护良好的商业关系至关重要。
行政拘留不是听证的范围,对行政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