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入账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十分有限。
土地作为无形资产,自达到可使用状态起当月计提摊销
土地属于无形资产,根据相关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是需要进行摊销的.
1、工商登记年限和土地证剩余年限孰短
2、工商登记年限是否可以不受限制延展,需要考虑国家政策、股东规划等,如果可以,原则1变为土地证剩余年限
3、参考公司使用意图,是否未来将会出售、出租。
4、税法应当是规定了不得少于10年吧,再短得调整。再长就无所谓了。难道你就是纠结经营期限在10年以内?你做了什么客户,需要纠结10年以内?!!
累计摊销计算公式: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预计使用年限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是70年。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如果是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企业实际支付的钱款作为实际成本,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进行计算土地会用权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日期来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中;
企业如果因利用土地建造某项目时,应该将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全部转入在土地建造工程上的建工程成本。
总人言之,土地使用权的原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的,以及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是可以很长的,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所以土地使用权摊销期十分有限。
拓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摊销原则
1.如果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价值合并计算其建筑的成本,该土地使用权而作为无形资产来核算;
2.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该楼盘建筑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当计入该楼盘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中;
3.企业外所购买的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钱款中应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以及所购买的房屋建筑的价值的,一般应该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去支付。在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4.如果确实无法在该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分摊。
5.如果是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一般是计入当期买卖的损益,自用的无形资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中,一般用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6.如果是该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出租的就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一般用其他业务成本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7.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无形资产中包含的经济利益,并且是通过所生产的产品实现,那么就应该要计入产品的成本,一般用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未入账土地后期记入无形资产,无需摊销。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十分有限。
1、企业自用土地使用权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累计摊销
2、企业出租土地使用权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累计摊销
企业自用或出租土地使用权摊销,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一、加油站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加油站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的时间。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用的期限也不一样,因此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最后加油站建设用地是属于国有土地。
这个各地标准不同,主要依据各地的地方法规或土地出让的行政规定。只规定了最高年限。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之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遗憾的是《土地管理法》并未就天然气加气站
属于何种建设用地给予明确说明,但根据2012年1月1日起颁行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可以得出:加油、加气站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此外,关于此种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现行法规对此也予以明确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40年。”由此可见,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用地必须为国有土地,同时其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
二、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现实生活当中,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在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使用,如果说已经到期了,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说续期的。对于加油站来说的话,主要是用作商业方面的用途的,因此是按照40年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