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的全称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市监局(全称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
市监局一般指的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他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是属于行政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在的主要职能包括,工商业主的登记管理,工商业主的日常管理,消费者事业管理,各级各类市场的管理,它的主要职能就是原来的工商管理局演变而来,同时增加了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的业务。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因此如果单纯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你的销售金额不足1万就处罚5万到10万。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这种行业应该尽量向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或第三十三条靠拢,尽量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由于不予行政处罚一般需要当地市场管理局出台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而目前各地出台的相应基准对于超过保质期的行为好像没有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因此只能想办法如何减轻行政处罚了。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我们以为很严重的事情,行政处罚不一定重;但同样的我们以为是小事情的行为,有可能行政处罚反而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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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沪市监规范〔2022〕2号
如果依照上海市的规定,应该从轻处罚,5-6.5万元。
5 | 违法行为 | 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 |||
裁量等级 | 从轻 | 一般 | 从重 | |
裁量因素 | 违法行为/涉案产品(单位)风险性 | 1.涉案产品属于低风险和较低风险食品范围; 2.普通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 3.从事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 | 1.涉案产品属于中等风险食品范围; 2.散装食品和冷冻冷藏食品的销售企业; 3.从事不含高危易腐食品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 4.涉案产品属于复配食品添加剂。 | 1.涉案产品属于高风险食品范围; 2.从事含高危易腐食品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 3.为特定人群(包括病人、老人、学生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企业; 4.大规模或者为大量消费者提供就餐服务的中央厨房、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企业。 |
违法行为 持续情况 |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个月的 |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1个月以上不足2个月的 |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2个月以上的 | |
违法行为 危害程度 | 1.产品未销售的; 2.产品已经销售且货值金额不足3000元的;或者产品已经销售,货值金额在1万以上不足1.3万的 | 产品已经销售且货值金额3000元至7000元的;或者,产品已经销售,货值金额在1.3万以上不足1.7万的 | 产品已经销售且货值金额7000元至10000元的;或者,产品已经销售,货值金额在1.7万以上的 | |
违法行为 危害后果 | 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的 | 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但不构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 1.造成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长期后遗症等严重后果; 2.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3.构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 |
社会影响 程度 | 无社会影响 | 造成一定社会舆论的 | 1.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2.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并且被广泛报道的。 | |
其他因素 | 行为人无主观故意或过失的 | 行为人有一般过失 | 行为人有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 | |
裁量基准 |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3.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6.5万元以下罚款;或者,货值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13倍以下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3.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6.5万元以上8.5万元以下罚款;或者,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3倍以上17倍以下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3.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8.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或者,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7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 |
备注 |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
公安局和税务局的工资相比,公安局的工资略高一些。公安局是组成国家专政工具的主要成分,担负和承担的任务特殊,属于半军事化性质,平时也处于待命状态,如遇突发事件就要做到随叫随到召之急来,工作比较繁重,工资也相对其它行业稍高(大约百分之十五)。
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职责
药品监管是保障社会公共健康的重要工作,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是在这一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职位之一。在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上,工作人员有着丰富的职责和使命感,下面将详细介绍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的职责。
1. 药品监督管理
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的首要职责是对药品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工作人员需要负责药品的注册、备案以及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审核。同时,还需要对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治和处理。
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细致而繁琐的任务,工作人员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药品的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只有做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才能保障公众在使用药品时的安全和有效性。
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除了对药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还需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人员需要收集、整理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通过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可以及时掌握药品的安全性和适用性问题,保护公众的用药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能够正确判断和分析药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同时,还需要熟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审核药品广告宣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药品广告宣传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多,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也需要负责对药品广告宣传进行审核和监管。工作人员需要对药品广告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效果进行审查,确保广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合法。同时,还需要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广告进行取缔和整治。
审核药品广告宣传是一项细致而复杂的工作,工作人员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广告宣传管理的规定有着深入的了解。只有通过严格审核,才能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4. 药品价格监督
药品价格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也需要负责药品价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并加以处罚。同时,还需要积极参与药品价格谈判和政策制定,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药品价格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和市场研究能力。只有通过有效的价格监督和管理,才能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结语
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承载着对社会公众健康的保障责任,工作人员在这一岗位上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药品监管的职责和使命。
关键词:市监局药品监管岗位职责
1很难。如果你有关系,就容易了。
2升职,如果你被提拔成市国税的头你就可以去了。。
3互调,就是市里国税的有想到你哪儿县的,你们可以互调。
4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市里的。
最好找省局组织部门的。市局的也行。
乡镇市监局很好
乡镇市监局承担市场监管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企业年报等工作,一般建制为正科级,有的为行政编,有的为事业编。根据监管所的大小,可以配置一名副所长,所以,晋升空间还可以。
是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机构。
工作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17、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这个应该要通过县的上一级国税局,也就是市或者州国税局的人事部门调动。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