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差额征税不能随便变。2. 差额征税是一种税收制度,根据纳税人的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差额来确定税收的方式。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纳税人按照其实际能力纳税,避免过高或过低的税负。因此,差额征税的变动需要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政府的决策,不能随意变动。3. 差额征税的变动涉及到税收政策、经济状况、社会需求等多个因素,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影响。因此,差额征税的变动是一个复杂的决策过程,需要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评估,不能随意变动。
1、基本概念: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适用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作为服务提供方,其征收率是固定的,是否差额纳税对税率没有影响。
2、实操:分包服务购买方需要要求开具差额纳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配合其进行开具的。只是需要到税务大厅进行办理。因为发票差额开具系统只有税务大厅能够接入。
3、背景介绍:差额征税是营业税时代的理论体系。现在营改增取消营业税以后,需要正确理解。增值税本来就是价外税,流转税,抵扣链条已经体现了对于劳务、服务、货物的差额增值部分的征税过程。所以增值税本质上就是以前营业税中的差额征税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得抵扣进项的,而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可以抵扣所取得的进项税额。这样就进入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
4、风险提示: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变化,合同管控流程,发票管控流程都需要经过仔细测算评价。以避免经营风险和税收风险。进销项税率的变化会对利润有影响,而一般纳税人对于合同发票的管控也较高,一旦违规,会涉及税收征管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后果较为严重。
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以下称计税销售额)的征税方法。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
1。
融资租赁企业。
(1)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
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对于所有差额征税行为,在开票上应可以归纳如下:发票开具情形 差额征税行为
一、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金融商品转让(因差额征税,接受方也不存在抵扣) 客运发票、航空客运
二、差额不开专票,由委托方开具 经纪代理服务,代收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为财政票据;另委托单位发票
三、差额征税功能开具、差额抵扣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移动、电信所收公益性捐款
四、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且可全额抵扣 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老合同且选择不扣除本金的 简易计税建筑服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简易计税二手房销售业务
不可以,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有以下20种:1.减免税收入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括免税和处置自用固定资产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优惠的情况。
2.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某些特殊科目或行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如餐饮业 、销售金融资产 、贷款 、客运业等。
4.在部分差额纳税的规定下 ,扣减的销售额部分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时 ,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6.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选择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8.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9.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增值税发票开具(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发票时,**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算,系统自动计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一般纳税人采用差额征税的,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部分只能开普通发票。一项交易需要开专票和普票,两份发票。
一般情况下,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按照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增值税(value-added tax)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根据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的名词解释,装卸搬运属于“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