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来说,每个中国公民都是中国的纳税人.因为并不是只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才是纳税人,不光是因为每个月我可怜的工资中被扣出更是少的可怜的那点个人所得税,我才能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是纳税人。
因为即使我不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买了商品我就是承担了增值税的纳税人,我给我的汽车加了油,那么我被转嫁汽油里的消费税的承担者,我去饭店吃饭,一次性筷子里有最终由我承担的几厘钱的消费税……所以说从广义上来说,我生活在这个国家,吃饭,走路、消费、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的为国家税收做出了贡献!
从这个角度来看,所有的社会公民包括未成年的,成年的,大学生中学生等等。
但是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只是有应税行为,需要交纳某种税金的单位和个人才算是纳税人。比如生产货物的企业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但是他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赢利性的教育机构是缴纳各种税金的纳税人,非盈利性的教育因为没有应该交税的行为,就不是纳税人。 总之,纳税人的定义更多的是根据不同的角度来做出不同的答案。
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如果骂的内容属于虚构,可以构成侵犯名誉权,能构成诽谤或者侮辱,可以起诉到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这是因为纳税人是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简单的说纳税人是税负的源头。
如果能够通过一定途径把税款转嫁出去,被转嫁的就不是直接纳税人了,他只是执行缴纳税款的行为,专业词语叫做负税人。人的素质由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构成。素质,是指思想、文化、身体,即代表德、智、体三个方面。 素质的高低不以人种而划分,任何地方都有素质高的人和素质低的人。
素质五种能力:
1、合理利用与支配各类资源的能力。时间——选择有意义的行为,合理分配时间,计划并掌握工作进展;资金——制定经。预算并随时做必要调整;设备——获取、储存与分配利用各种设备;人力——合理分配工作,评估工作表现。
2、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能够作为集体的一员参与工作;向别人传授新技术;诚心为顾客服务并使之满意;坚持以理服人;积极提出建议;调整利益以求妥协;能与背景不同的人共事。
3、获取信息并利用信息的能力。获取信息和评估、分析与传播信息,使用计算机处理信息。
4、综合与系统分析能力。理解社会体系及技术体系,辨别趋势,能对现行体系提出修改建议或设计替代的新体系。
5、运用特种技术的能力。选出适用的技术及设备,理解并掌握操作设备的手段、程序;维护设备并处理各种问题,包括计算机设备及相关技术。
这个是法国在1791年提出的,并写入了法国宪法。
1、公民为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权利的一般性的主体。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是说,具有国籍是确定我国公民资格的唯一要件。
2、相关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公民为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权利的一般性的主体。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1款的 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是说,具有国籍是确定我国公民资格的唯一要件。
中文名
公民
外文名
Citizen;Civil
拼音
gōng mín
要求
具有某一国国籍
根据
该国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资格确定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相关词条
定义
公民为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权利的一般性的主体。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1款的 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是说,具有国籍是确 定我国公民资格的唯一要件。
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资格确定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意味着,具有我国国籍是认定公民资格的唯一标准。
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一)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是政治自由。政治自由主要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含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一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宪法》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依照宪法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打着宗教信仰自由的旗号组织或参加邪教组织。
(四)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五)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公民获得国家赔偿作出了具体规定。
(六)社会经济权
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主要包括:
1、财产权,是指公民对其合法财产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同时,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休息权,是指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与制度而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4、物质帮助权,是公民因特定原因不能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手段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社会福利的一种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七)文化教育权
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包括受教育权以及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知识水平是国家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基础,公民接受教育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提条件。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我国《宪法》还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八)特定主体权利
我国宪法除对公民所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对特定主体设置专条,给予特定保护。宪法中的这些特定主体具体是指妇女、离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华侨等。
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义务。
1 公民道德规范 公民道德规范是一个国家所有公民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公民道德规范主要由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构成。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适用于不同社会群体,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爱国守法”是公民对国家的最首要的道德义务。
2、“明礼诚信”是公民如何待人的道德规范。
3、“团结友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应当如何相处的基本规范。
4、“勤俭自强”是公民对待生活、对待自身的道德规范。
5、“敬业奉献”是公民对待职业活动的道德规范。
宠物公民意味着什么?
首先,宠物公民意味着给予宠物与人类平等的法律地位。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将宠物的权益纳入法律保护范围,确保它们在医疗、福利、训练等方面享有与人类同等的待遇。同时,我们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宠物社会福利体系,为流浪宠物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庇护。如何实现宠物公民的理念?
要实现宠物公民的理念,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宠物权益保护的法律建设,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宠物主人和宠物的权利和义务。其次,我们需要推广宠物教育,提高公众对宠物权益的认识和尊重。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宠物福利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为流浪宠物提供更多的救助和庇护。我们的优势是什么?
与其他宠物权益组织相比,我们宠物公民的优势在于我们更注重实践和执行。我们不仅提出了宠物权益保障的理念,更致力于将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我们的团队由一群热爱宠物、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成员组成,他们将用实际行动为宠物打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充满爱的社会环境。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我们的目标是为宠物打造一个全面、公平、平等的公民权益体系。我们将努力推广宠物公民的理念,提高公众对宠物权益的认识和尊重。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宠物的福利和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我们相信,只有当宠物拥有与人类平等的公民权益时,才能真正实现人与宠物的和谐共处。总结
“宠物公民”是一个全新的理念,旨在为宠物打造全面的公民权益。我们将通过加强法律建设、推广宠物教育、加强福利机构建设等措施,为实现这一理念不断努力。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宠物公民”的理念一定能够成为现实,为我们的社会增添更多的爱与温暖。公民,林兆华执导的舞台剧
《公民》是林兆华导演的一部人艺历史话剧,由冯远征、刘智扬、卢芳、毛俊杰、张翰生等主演,该剧主要讲述了爱新觉罗·溥仪得到特赦,走出抚顺战犯管理所,开启了他人生的新阶段的故事。
剧情简介
1959年12月4日,爱新觉罗·溥仪得到特赦,走出抚顺战犯管理所,开启了他人生的新阶段。
从日薄西山的满清皇帝到昙花一现的伪满洲国执政,从沦落苏联的战犯到遣送回国接受改造的囚徒,溥仪的人生曾经历了诸多重大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