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你们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时正确的这就好比购买办公用品得开具体名称,而不能统称“办公用品”一样但实际操作中,像这种金额不大的开成了统称,也没多大关系你把发票和对应的采购单、对方的送货单、公司的入库单一一对应整理好,入账也是可以的。下次采购时记住先和供应商沟通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需要,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按照征收率代开,并预缴相应税款。但是,现在有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对于住宿业、鉴证业、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应当向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3%征收率自行开具,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新)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劳务名称”就是指具体的某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比如加工铝合金窗户,修理汽车等。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纳税人销售额未超过一定标准的纳税人,一般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我们来看一下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发票类型,一般纳税人还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在开票方面受到了一定限制,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进行合规操作,以免触犯税法。
谢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开具规定。
在开票软件中,有客户编码,可以在里面进行添加、修改、删除客户信息。
部分符合规定的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最新的规定从2019年3月1日起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 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不能。小型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常有两种类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 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格在十万元以上,“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格在十万元以上。 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应与公司名称的全名相同。 在2017年7月1日之后,增值税发票必须具有不符合规定发票的税号,并且不能用作税证明。
以下几种情形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和服务。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部分行业(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服务业、工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原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原已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
可以开具。根据《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43号)第一条: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总局将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