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内户口迁移的流程是: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其次,派出所户籍室受理并且户籍内勤民警审查;最后,户籍科批准即可完成户口迁移。我国的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
河北省内迁户口的政策是《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
河北省内迁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派出所户籍室受理。
3、户籍内勤民警审查。
4、户籍科批准。
目前不能,只能派出所办理。
在县城镇(含县级市市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设区市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河北省内户口迁移不需要回原籍。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只要证件齐全,很快就能办好。
河北省内户口迁移比较简单,没有过多限制。
一般情况下,只要有房产证,也就是落户地址,持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和个人申请,到落户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持准迁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原来落户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资质平移的跨省变更:事前需征得迁出、迁入两地的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并由迁入省的住建厅向住建部行文,提出变更申请
资质平移后业绩使用:只有合并的新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可以使用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地代表工程业绩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2、一份变更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设计单位填写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7、《行政许可申报表》 和法人委托书(需法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公司章程(经工商局备案变更前、后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关于变更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或其它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14、工商核准的名称变更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1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答:只要不是一个市的,就需要先把违章处理完毕,然后带着身份证、驾驶证、迁入地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证中的一种,到迁入地车管所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办完了就迁过去了。
如果是社保关系都在同一统筹地区内,就不需要转移,只需要继续缴纳即可。如果是发生社保关系在不同同一统筹地区的,就需要办理社保转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领取养老待遇或未退休)发生的户口迁移,参保人只需要将起之前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其资金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待新户籍地接收并处理完转移手续后,即可在新户籍地继续按照当地的规定参保即可。
省内医保转移手续办理方式如下: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账户内即可。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可以。
公司的地址变更操作流程如下: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备注: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住所变更还需提交下列文件: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
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备注: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安徽省内迁户口办理流程:
1、居民持符合迁入条件的相应材料,直接到迁入地户办大厅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2、窗口民警在核对迁移原因、迁移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无误后,当场办理迁入手续,直接将迁移人员户口信息从原户籍地迁移至本地,并打印户口本,同时在原户口本上加盖“迁出”章。
3、发现迁移人信息在原籍人口信息系统中无数据或户口登记主要项目有差错及公民身份证重号的,需先在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录信息或核实更正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
4、按照户籍档案管理要求,迁入地户籍窗口将迁入申报材料存档;迁出地户籍窗口将迁移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取出,在背面打印迁移记录信息并加盖相应印章存档。
5、原户口上户主迁出的,应由原户主当场提出变更户主申请并重新确定原户内成员关系;原户主无法到场办理的,应由其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书面提出变更户主申请并重新确定原户内成员关系;其他特殊情况由迁移人临时提出变更户主申请并重新确定原户内成员关系。 今后如对变更户主发生异议,公安机关按照原户主意见或现户内成员协商一致的意见更改。户籍窗口应告知迁移人通知原户内其他成员到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