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税控设备的金额可以作为进项税全额抵扣当期的销项税
注意税控收款机和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处理是不同的。
税控收款机: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免税额是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取得普通发票的,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即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是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全额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
税控设备抵减增值税报表填,增值税申报表表挌销项税减进项税,再减税控抵减后,最终应纳增值税额。
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资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二)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2.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
3.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和《退税机关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6.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7.进料加工申请表和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单;
8.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报送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两份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由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给销货方的增值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所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买价x税率.
当期应纳税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如下: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6、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征增值税的销售行为取得收入,应当按照销售额(不含税)和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购进生产经营办公所需要的货物、劳务或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抵扣联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抵扣。
所以,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应纳增值税。
如果应纳增值税额为负数,则作为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所以,一般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应当这样计算: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
二、进口增值税的计算
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 :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一般纳税人预交增值税的申报流程如下:首先,根据税务局规定的时间,填写预缴增值税申报表,并将其提交给税务局。
然后,根据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预缴税款。
最后,持缴款凭证和申报表,到税务局办理预缴税款的确认手续。预缴税款将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抵扣实际应纳税额。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 (三)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且会计核算健全的工业企业; (四)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五)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六)开业满一年且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 (七)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企业性单位; (八)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新开业企业; (九)加油站不论是否达到规定标准,一律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均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新办工业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所需材料: ①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份) ② 企业认定登记表(三份) ③ 纳税人税种鉴定表一份 ④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⑤ 法人代表、会计人员的身份证明、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如企业法人是是外地的,需提供在沈暂住证明原件;企业是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⑥ 企业法人代表正面免冠彩照一1寸照片一张,企业财务负责人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税人员正面免冠彩照一1寸照片一张。企业生产经营门面(含门牌号及牌匾)全景彩照一张。生产厂房或生产车间(含生产设备)全景彩照一张。⑦ 经营地房产证明 ⑧ 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的文件原件,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注: ① 所有的复印件上必须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 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 ③ 应将所有申请资料装入文件袋报送税务机关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盖,不是的话是不给盖的。如果你是,请到你的主管国税局(不是地税局)加盖一般纳税人这几个字的章。一般会盖在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左上角,有的地方会盖在第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