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是指月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其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按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收政策会不定期变化,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时的国家税收政策来确认。同时,由于各省市的实施细则和政策也可能不同,因此在纳税时建议与当地税务部门联系,以确保符合当地具体规定和政策。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每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前提下,年销售额不超过36万免征增值税。
1.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服务业,年销售额不能超过500万,如果是商品销售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80万,如果是生产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50万。
2. 对小规模而言,我记得以前有个规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征增值税,那现在小微企业的标准都上调了。
3. 小规模的季度免征增值税的9万,不管是服务业还是零售行业,都是9万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销售农产品应当缴纳增值税。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销售肉蛋禽免征增值税。肉指的是猪、牛、羊肉及其初加工农产品。蛋指的是鸡、鸭、鹅蛋。禽指的是鸡、鸭、鹅及其初加工农产品。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免税额度是10万,季度是30万免征额。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扩展资料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其他事项:
1、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2、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4、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5、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6、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7、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8、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9、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0、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二项和第六条第四项。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纳税人。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额度为每张不超过1000元。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在购买发票时,单张发票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购买发票的额度是有限的,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合理安排发票的使用,确保在合规范围内进行购买和使用。
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相关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小规模企业纳税人租赁费收入是免税,
但是分情况: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国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可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符合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 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通过填报申报表及其附表履行优惠备案手续,无需报送其他资料。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
免税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