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预算科目中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中央和地方分别为60%和40% 增值税:
中央和地方分别为75%和25% 这个40%和25%分别根据企业的所属性质来入库,如果企业属于省级企业,则入省级财政,如果市级,则入市级财政,如果县区级,则入县区级财政。
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收入的分配上遵循一定的分成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分配:
中央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汇总后,中央政府从中提取部分用于中央固定支出,如国防、外交、公安、人民银行等国家工作支出。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则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地方固定支出,如地方经费、基础建设、社会保障等支出。
增值税分配:
中央政府:增值税收入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分成较为复杂的税收收入之一。一般来说,增值税总额的80%归属中央,20%归属地方政府。此外,在某些情况下,中央政府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具体分成比例。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需求,利用所得的20%增值税收入进行地方财政支出。
总的来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根据法律规定和政策执行的,中央政府用于国家运行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用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支出。具体分配比例和用途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需要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