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契税:支付方:买方。征收标准:(1)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2)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1.5%; (3)其他:成交价*3%。二、个人所得税:支付方:卖方。征收标准: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三、营业税:征收方式: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营业税。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四、印花税:征收标准:买卖双方各0.05%。五、土地增值税:目前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一般城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六、登记费:征收标准:(1)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2)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征收标准:(1)新建商品房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2)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3)其他情况按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只是叫法不一。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第十七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说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没有税收返还。 税局会支付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手续费。 这个手续费可以分配给办理代扣代缴个税的有关人员做奖励,而且是免征个税的。
一般避免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是现金形式,让房客每个月付房租给你,也可以直接让房客转账给你,这些方法都可以合理避开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一个问题,如果你把房子租给了一个不靠谱的房客,这个房客因为一些事情和你打官司,那么你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费用账单都会公开.到时候可能会被查税收这一块的事情.所以不要租给不靠谱的人,还有,不要租给企业,因为企业是需要你开正规租赁发票的,你可以找中介代开(税收5.5%),也可以去税务局开.租给企业必须要开发票,因为对于企业来说,发票这一块被查得很严格.你可以要求租房子的企业承担房屋出租税金.
如果有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最好去当地的税务局办理.去了之后填写一张表,一般年收入12万以下的,可以填这张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申报之后,税务局会扣除你的个人所得税,你就交税成功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有关附件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等相关政策。1、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其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第四条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二、企业(单位)出租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赁税收优惠(一)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精神,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在2018年12月31日前,给予免征增值税优惠。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延至2020年底)。 对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按照本公告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其中销售服务(含房产租赁)及无形资产收入按月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延至2020年底)。3、 军队出租房产税收优惠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如果中得双色球或者超级大乐透一等奖,单注奖金达到500万,交百分之二十的税,也就是说到手实际奖金400万。单注奖金不超过10000元,不需要缴税。比如中了3D或者排三直选,单注奖金1040元,单注奖金未超过10000元,不需要缴税。假如中了5000注3D,奖金是520万元,不缴税,到手实际奖金也是520万元。
即不是应发工资,也不是实发工资。是应发工资扣除交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
1、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当月取得的全部收入。
2、实发工资是扣除所得税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税务机关、自然人在征缴税款以及接受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的一种法律规范。
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指国家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以及境外个人在中国的合法个人所得,超过了个税起征点的部分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比例进行征收税款。
宁波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20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社保费-住房公积金,超过2000以上开始征税,超过500征5%,超过500-2000征10%,既然400块饭票打在你工资条里,属于你的福利或者是津贴,是收入的一部分,那就包含在征税的范围之内,那么你的税在120-150属于正常范围之内。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1)、登陆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双击桌面个税系统的快捷方式图标,弹出登陆界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进入“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
2)、点击明细申报数据管理,进入单位列表界面,双击我公司名称,再次进入明细数据管理界面
3)、点击界面左下方“新增申报表”进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界面。再点击界面上方功能键“导入”键,选择“从往期申报数据中导入
4)、按表格要求,填写当期发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
5)、填写完毕与本期网上申报的“个人所得税额”一直无误后,点击界面下方“效验身份证”及“计税逻辑效验”,进行逻辑效验。如有填写正确无误将弹出“效验身份证号码正确”及“本地逻辑效验通过”窗口。
6)、点击“向税务机关提交”,按照提示输入“企业计算机代码”及“申报密码”。
7)、再次进入明细申报数据管理界面,选择本期申报数据后,点击界面下方查看“提。在最终状态栏中显示“上传成功”后,本期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完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 租赁合同签订后,纳税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 租赁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预收租金,在预收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