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3.5做减员是从3月份开始生效,2月社保还是要扣除的。多上的部分只能与员工协商,让其现金交回个人应付部分,公司部分只能由单位承担损失,因错不在员工,如果员工连自己的部分也不远缴纳,也是没有办法,如果是你的错,单位会算在你头上,有点冤,但我就因此事被罚过钱。
增员、减员是指社会保险软件的一项工作,个税的增减员应在人员变化的本期就要做好。
比如:8月份,公司离职1人,新增2人,期末(或月初)做八月份3人工资时,按全员申报的原则,有他们的工资就要做个税申报,也就相当于增员、减员了(举例是下发工资的企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一段,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离职当月社保减员的:
1、终止/解除时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证明;
2、单位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3、单位开具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证明的时间很重要,并在开具之后的15日内办理社保转移,所以当月离职后的剩余时间在15日内是可以当月减员的。
4、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同时关注当地的社保减员政策和官方规定时间,有些地区是当月减员当月生效,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操作就可以。 还有些地区是当月减员次月生效,也就是“扭账城市”,当月离职员工即使社保减员也只能下月生效,当月费用仍需缴纳社保,单位要注意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员工月底离职时,减员时间通常是在下个月的工资结算之前。因为员工离职后,公司需要进行一些离职手续,例如调整社保、个人所得税等信息,并且核对离职员工的工作天数,并计算应该支付的工资、补偿等金额。这些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因此通常在下个月的工资结算之前才会进行减员操作。此外,公司可能还需要在离职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之后准备一些相关文件,包括离职证明、结算清单等。这些也需要一些时间来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减员时间可能还受到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政策的影响,因此建议在离职前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上级沟通确认。
1.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及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1.首先通过输入证件号码或姓名查询到缴费参保人员减员申报信息;点击【重置】可清 空已填写的信息,恢复至默认状态;
2.根据输入的查询信息点击【查询】,就可以在下方的缴费参保人员减员申报信息列表 中进行展示,并可根据具体某条数据信息点击【减员申报】进行操作;
3.在点击【减员申报】后跳出的【人员信息】弹框中,需要按要求填写减员申报信息, 带“*”项为必填,其他为选填;
4.通过点击【下载模板】,可以下载到批量减员申报 excel 表格文件,并填写具体信息; 点击【批量减员】可以批量导入需要减员的参保人员的信息。
如果申请成功就不能撤回,但是可以在下个月做增员补回来就可以了。
企业在做员工社保增员,减员,都是根据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备案来做的,所以,如果材料提交到社保经办处,申请了就不能撤销了。如果操作错了,一是会申请通不过退回来,二是通过了,下个月在做增员补回来。
职员办理离职手续后,若单位未给离职职员办理社保减员,就必须为该职员继续缴纳社保保费。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并按时足额为职员缴纳社保,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若职员离职,但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手续,则视为该职员仍在职,单位还必须要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会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受到处罚。
每个月的月底查询单位都要到月底减员。
当天。一般情况下,参保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减员手续办理完毕后,其社保状态就显示为中断状态,可以马上去办理增员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