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的规定,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所以不管是几次交易都得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进行土地转让,要到当地国土局去备案、审批,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转让期限、转让面积、违约责任等内容。
土地买卖即以土地作为商品进行买卖、租赁、抵押和交换等的活动,是在相对开放的平台下进行的活动,只有在开放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才能完善土地交易的规则制度。国家禁止土地买卖行为,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合同,依法进行转让。
土地流转房屋不可以买卖。
农村流转房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不是所有权人,农村建房需要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由村委会提交主管部门比准后方可以建房,集体所有土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仅限本村村民使用,依法审批!
一级土地整理的出让手续
土地拆平了或者建设用地指标到位了就可以走流程准备招拍挂出让了,办这个手续也很麻烦。这个我就简单讲讲吧,不是我的强项,因为每个城市都不一样,就说几个共性的手续。
1、规划条件:市规划局正式下发。一般由国土局发函申请,根据开发商提供的规划设计指标,规划局复函,国土局作为定界,评估的依据,是最前提条件之一。
2、土地征收、收储: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地为征收,国有地为收储。集体土地(没有土地证),以签订征收协议为工作结果。国有土地签订协议,以收缴土地证为工作结果。
3、定界确权及申请宗地号。定界:市国土局委托专业测绘院测绘,出宗地的坐标图、地形图,用坐标明确土地具体位置,实测面积。确权:本宗地与周边土地是否地界清楚,产权清楚。
4、宗地成本构成审计:成本初审、复审,出具评估报告等。
5、地价评估:选取评估机构、评估委托发放、评估公司评估、评估结果正式反馈给储备(国土)、报分管领导审核并通过。
6、供地方案审批:这个各地完全不一样,一般国土局会有地价会、供地会这种来审核,然后卷宗材料在市区国土局、储备中心、交易中心等机构流转,出让方案要报市政府、土委会等机构审议。
7、招拍挂公示公告
十年前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和非法转让的,只有国有土地才能依法转让。
如果你是本村村民符合建房用地条件,你可以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宅基地建房,经乡镇国土所审核后,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
答法律分析: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次征收是指该宗土地已转为国有土地,但当时并未征收征用,此次征占要给予农户补偿并履行征地手续
二次拆迁补偿标准为: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征收土地二次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 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 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 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 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 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 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 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一、国有土地产权交易
(一)单位用地交易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土地交易服务费 土地交易机构经物价部门批准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中根据服务的类型和成本收取的费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标准(2002年试行)分招投标服务、挂牌交易服务、转让或租赁服务、抵押服务4项,收费标准分别为:招投标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05%~1%(中标价1亿元以上不收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最高为1000元/宗,转让或租赁服务费最高为600元/宗,抵押服务费最高为500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