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不超过1万元的,国家对其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万元以上,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单注奖金低于1万元,中奖者通过倍投,奖金总额高于1万元的,是无须缴税的。单注中奖奖金超过1万元的,应该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全额奖金的20%个人所得税。
比如中2万元,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元,实际到手奖金为16000元。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如果单次彩票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也就是说如果你买彩票中了1000万,应纳税200万元,实际到手的奖金为800万,所以是不够交纳保释金的。
按照目前相关的规定,如果中奖金额没有超出一万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反之如果超出了一万元是需要支付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是一位彩民的话,那么应该会知道彩票是可以成倍的购买的,正常情况下一注是两元,我们中奖的号码越多,奖金就会越大,最高的金额都是看当期的奖池情况和所中奖的人数来计算,所以说如果你在下一注两元的彩票后,如果中了一万元以下以及一万元,在这个范围内是不需要纳税的,但如果你中了一百万的话,那么就需要交二十万元的税款了,实际到手金额是五分之四,也就是八十万。
双色球中奖五百万交100万个人所得税。 详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 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 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按国家有关规定,单注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0000元的交税20%。中奖个人所得税率是20%。所以应该交2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偶然所得税,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彩票中奖以前属于地税、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政策由省级政府自行决定。 大部分地区的规定是: 中奖金额0~10000元,不缴税。 中奖金额10000元以上,税率20%,由彩票中心代扣。 由于国税、地税合并,未来的政策尚不明确。
中一千万彩票需交200万元税款,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超过1万元的,应该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全额奖金的20%偶然所得税。 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 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 对于大家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 (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进行捐赠,捐赠部分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百分之二十,所以中奖个人交税是百分之二十,比如说中了五百万大奖交税一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