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务报酬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取得的报酬。 除一般劳务报酬以外的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属于其他劳务报酬。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劳动报酬纠纷需先经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公司一直不发劳动报酬,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劳务报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经常性,不便于按月计算,所以,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一、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例如: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0000×(1-20%)=40000元
=40000×30%(30%的税率为20000对应的20%的税率加征五成为30%)-2000=10000(元)
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和其他劳务报酬所得区别在哪
二、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的区别
雇佣与非雇佣.工薪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需要个人给公司代开的劳务费发票才能税前列支。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与税收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对支付劳务报酬的企业可到劳务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劳务发票,并扣缴相应的税费,据以入账。企业取得了合法的凭证--发票,涉及支付的劳务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开具劳务发票,一般应提供劳务用工协议、支付劳务报酬清单、劳务人员身份证明、经办人员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个人本人年度税前所有工资总额人民币。
劳务报酬,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备齐能退税的资料,及个人年收入证明,去税务局办理退税。
应交税金=(48000*(1-20%))*30%-2000=9520元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20,000元的200二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302,000三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在缴税的流程上,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大体相同,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单位代扣代缴
相关单位在向纳税人支付劳务费时会先进行税款的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的扣税标准为: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20%至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
第二步:年度末汇算清缴
劳务报酬所得作为综合所得之一,在年度末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注意,按照以上“第一步”计算的个税,并不一定是纳税人最终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是在获得收入的时候,由支付该项收入的单位进行代扣代缴的金额。
最终全年要缴纳多少个税,由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依法计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总和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家咨询费属于其他劳务报酬。因为一般劳务报酬指的是为劳动力提供某种直接效用的收入,例如劳动报酬、提成等;而专家咨询费是对专家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一种补偿,属于其他劳务报酬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收法律,专家咨询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在缴税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与专家咨询费类似的,还有技术服务费、知识产权使用费等,也属于其他劳务报酬的范畴。这些收入的纳税责任都需要依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