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管理中,管理原则是领导者在制定决策和处理问题时遵循的基本准则。其中一个重要的管理原则是公平的含义。本文将深入探讨管理原则中公平的含义,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应用这一准则。
管理原则是组织内部运作的基石,它们为领导者和员工提供了行为准则和指导方针。遵循管理原则可以帮助确保组织的运作高效、稳定,并能够更好地实现组织的目标和使命。
公平一词在管理原则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管理上,公平的含义可以理解为对待所有员工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应该是公正、均等的。这意味着不偏袒、不厚此薄彼,而是基于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来做出决策。
要实现公平的管理,领导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管理原则中的公平的含义是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理解和应用公平原则,领导者可以建立一个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实现组织的长期成功和发展。
在企业管理中,公平一直被视为至关重要的价值观和原则。管理者在执行各项工作时,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每位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合理的对待和公正的评价。那么,管理原则公平的含义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平的定义。公平并不是一味地对所有人都采取相同的待遇,而是根据个人的能力、付出和特点,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回报。也就是说,公平是一种基于客观事实和个人表现的评判标准,而非主观偏见或歧视。在管理中,要做到公平,就是要尊重员工的个体差异,按照客观规律进行评价和决策。
管理原则中的公平,涵盖了许多方面的内容,包括:
要落实管理原则中的公平,管理者需要付诸一定的努力和实践:
公平作为管理原则的基础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因此,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务必要重视和践行公平原则,确保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长期福祉。
招投标制度的推行在我国已有十多年历史,招投标制度对于推进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招投标制度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招标人选择相应的招标代理公司。可以说,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违反这一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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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遵守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原则
保险活动属于民事活动,因此保险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与行政法规。因为只有守法,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违法就就受到制裁。保险活动的当事人,不但要遵守《保险法》及有关的行政法规,而且要遵守国家所有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②自愿原则
③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民事主体在保险活动中,要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意志,即立法者要实现以上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
④境内投保的原则
⑤公平竞争的原则⑥专业经营的原则
分配公平主要表现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相对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
分配公平主要表现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相对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
个人收入的社会分配是否公平,不取决于有没有差距,而取决于这种差距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合乎民生发展。组织行为学中对公平的研究始于1965年Adams对分配公平的定义。分配公平(distributive justice)是个人对所获报酬的公正知觉,也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分配最终结果的评价,亦称结果公平。1、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分配应该遵循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的原则;2、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分配应该遵循优化分配的原则;任何国家,任何时候,国民收入都是一个既定的数量,国民收入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是否公平,不取决于其数量的大小,而取决于其分配是否优化。
3、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分配应该遵循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要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平原则体现了民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对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平原则首先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按照公平观念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特别是对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相适应,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不能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也不能一方享受的权利和义务相差悬殊。
公平原则还要求民事主体合理承担民事责任,在通常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要求责任与过错的程度相适应,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责任。
公平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不仅仅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基本行为准则,也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应当遵守的基本裁判准则。
社会公平的准则:
国家财政要实现分配的社会公平目标,必须明确社会公平的一些准则,才能较为完整地理解社会公平的含义,以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
1.保证生存权准则
保证生存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因此保证每个人都有基本的生存资料是社会公平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也就成为社会公平分配的准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收入决定于生产要素的占有情况。因此,既无土地、资本,又无劳动能力或找不到就业岗位的人,就没有收入,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会发生困难。从社会公平的观点来看,他们的基本生活资料就应该由社会来给予保障。
2.效率与公平兼顾准则
效率与公平兼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公平分配的一个重要准则。社会公平要缩小效率市场形成的分配差距,但要尽可能减少效率损失。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说,效率市场是基础,社会公平并不否定效率市场的分配格局。换句话说,效率市场的分配格局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这是因为社会价值判断不能脱离经济机制的形式。市场领域中的“公平”实质上是“效率”,这是不能把经济公平直接看作是社会公平的根本原因。经济公平以生产要素的初始条件为前提,但初始条件被社会认为是不公平的。例如,由于每个人出生的家庭背景不同,造成每个人的受教育机会、就业机会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导致分配差异过分悬殊。
因此,为了社会公平,就要矫正效率市场形成的分配差异。但这种矫正是有可能影响市场效率的。因此,要把握好“度”,做到效率与公平兼顾。
要矫正市场形成的分配格局,政府就要把在市场体系中的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转给低收入或无收入者,因此,政府在组织税收时要考虑效率,尽量不扭曲效率市场的资源配置;在给低收入或无收入者转移支付时,尽量不影响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总之,在进行社会公平分配的时候,要注意到效率的损失。或者说,社会公平分配要尽可能减少效率的损失。
3.共同富裕准则
共同富裕是人类长期向往的目标,也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必然成为社会公平分配的重要准则。共同富裕同样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观念,它是指人们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增长而不断提高,这种提高不仅指绝对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指相对生活水平的提高,即人们的贫富差距也日益缩小。显然,共同富裕更重视后者。共同富裕不仅指缩小人们之间的收入分配差异,还指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异。收入分配的差异是由生产要素占有的差异造成的,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性劳动在收入分配中的份额越来越大,因此,随着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政府在这方面将发挥重大的作用),共同富裕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这说明在人力资本投入方面的社会公平更有利于共同富裕。社会公平就要考虑以上三伞准则,并做到协调统一。
1、重合同,守信用原则,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需要双方有合同精神,能够遵守合同,按照合同执行;
2、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险公司在面对不同的理赔时,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合理合理,事故损失的评估既不夸大也不缩小;
3、主动、快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主动快速是指保险公司在处理赔偿案件时积极主动,及时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快速估算损失金额,及时赔偿,准确合理是指保险公司应正确找出损失原因,合理估计损失,科学确定是否赔偿和赔偿金额;
4、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保险理赔的基本法,是判断什么情况下理赔,什么情况下不理赔,理赔多少的重要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公开”是对政府的要求,其最重要的价值是建立透明政府、廉洁政府,保障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防止腐败。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违反这一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本法有关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都是为了保证这一基本原则的实现。
第一,保证原则。保证原则即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只有对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给予切实的保障,坚持使发展的成果惠及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才能从最低底线的意义上体现出作为个体的人对社会的贡献,实现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理念,才能保证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避免只有少数人受益的“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形,真正提升社会发展的质量,保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二,机会平等原则。机会平等原则即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社会要建立开放的社会体系,那些对人的生存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十分有利的机会应当平等分享。需要实现的公平与平等包括:教育公平、就业机会公平、职务地位升迁机会平等。
机会平等原则要求摒弃先赋性的因素,如特权、身份等级等。只有摒弃了这些不公正因素的影响,才能保证每一位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从而拓展自由创造的空间。但是从现实社会上看,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从社会成员个体之间存在差别角度说。
如果没有损害公正的保证原则和共享机会,存在差别机会有助于激发社会集体的活力,满足不同阶层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并推动社会在不断的追求中向前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
第三,效率效应的原则。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所要实现的公平是以效率为基础的公平和有效率的公平。在社会资源形成过程中。追求效率是天然属性,这种天然属性对社会往往会产生两种效应:一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使用,为社会高效率地创造财富,极大地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需求。
二是市场经济排斥收益平等是一种自发行为,如果不对此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那么,必将导致社会两极分化。两极分化又会反过来制约和破坏效率效应。因此,对社会资源进行分配时,必定要与社会成员所投入的劳动质量、数量以及投入的生产要素相联系,使得社会资源的分配与其对社会的贡献相联系,实现效率效应。只有这样才能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才能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
第四,社会调剂的原则。社会调剂的原则即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生活的质量不断有所提高。我国正处在一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关键时期,为了避免社会风险,有效地应对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的安全运行。就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事情。
其一,从相对宏观的方面来看,必须建立一个合理、公正的社会分配结构。其二,从相对微观的角度来看,为了实现一种井然有序的社会状态,有必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各种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及时地实现政府职能的定位由经济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