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法院留的生活费扣划问题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留的生活费是被保护的,不得随意扣划或使用于其他用途。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决定留存多少生活费。法院留的生活费是用于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其基本生活权益。因此,法院留的生活费具有专款性质,不得为其他目的所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法院留的生活费不得扣划。法院按照法定标准留存的生活费是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扣划生活费将直接侵犯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并违反了法院执行的公平性原则。
如果被执行人认为法院扣划生活费存在问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或提起申诉,并寻求法律支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是被执行人,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法院留的生活费不被扣划:
法院留的生活费的金额是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来确定的。执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会进行财产调查,包括查封、扣押等措施,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时,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需要和生活费用支出的合理标准,确定留存的生活费金额。
具体的金额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支出情况,综合考虑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费等因素来确定生活费的金额。
法院留的生活费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权益而设立的,具有专款性质,不得随意扣划或用于其他用途。被执行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程序,并及时申请复议或申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执行法院也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法院留的生活费的金额,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您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法院扣划生活费的问题,应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规定是可以执行的个人财产。公积金法院可以执行。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法规为国务院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而法院强制执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高于法规,因此出现了法院要求强制划扣债务人(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一般无法拒绝。
不过这个问题也是公积金部门所质疑的,因为条例规定公积金应用于住房支出,被划扣出去似乎不符合要求,所以有的地方公积金中心有一些自创的额外的规定,比如通过当地政府发文来限制法院随意划扣,又或者要求被划扣的公积金不能直接提取,而是转入债权人的公积金账户(如债权人不是公积金缴存人则为其在公积金中心开户),等债权人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时再提取等等,但这些都是个别地方的做法,大部分地方公积金中心还是配合法院强制执行的。可以的。
只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条件,就可以对住房公积金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此时的执行不会影响保证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专项资金的稳定和规模立法目的,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用钳子把螺丝拔出一点,在缝隙里插一铁片或刀片,然后一手插紧铁片,一手用螺丝刀往外拧螺丝,就可以了。
螺纹划扣就是螺牙损坏,掉牙或磨秃,导致螺钉与螺母不能紧固到一起,原因有磨损、螺钉与螺母的螺距不一致、拧紧力过大、超负荷使用等等,避免滑扣就要按国家标准制作螺纹,提高材料耐磨度,并正确安装使用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公积金可以冻结并扣划,因为公积金也是被执行人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账户所有人的银行卡存款被法院执行局强制扣划的,要看账户所有人是否涉及相关的司法诉讼,以及是否有法院生效后的判决文书。
如果账户所有人涉及司法诉讼且判决文书中判决账户所有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法院是有权强制扣划的,其扣划行为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有条件的予以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地居住水平。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职工所在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为了保障和提高城镇居民最低居住条件而设的,只有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强制收缴管理的作为职工的一种基本生活住房保障的资金。所以住房公积金的首要任务是满足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住房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也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的人性化,照顾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但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综合第五、六、七条可见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但不能超过基本生活,也就是不能让被执行人满足基本生活后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扣划银行存款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海尔消费金融法院划扣到账时间与具体情况有关,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处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相应的处理时间:
划扣成功:一般在1-3个工作日内到账;
划扣失败:一般会在划扣失败后的1-3个工作日内重新发起划扣,成功后到账时间同上;
银行处理延迟:如果银行处理出现延迟,可能会导致到账时间延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咨询海尔消费金融客服或银行客服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同时,为避免延误,应尽可能在还款日前完成还款,以免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