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并达到离、退休年龄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1994]第89号文件的通知中规定:对于一些津贴,补贴等应否计入工资薪金计缴个人所得税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其中对于按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及津贴,都免缴个人所得税.
差旅费津贴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国内、国外出差期间结予的伙食费补贴、电话费补贴、交通费补贴以及其他补贴的总称。
由于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不同,国内外有差别、不同职级的人出差标准也不相同,因此参照各单位制定的标准执行(以国务院制定的标准为参考),一般来说差旅费津贴是免税的,但超过标准或以差旅费津贴名义滥发现金,是要并入薪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回答如下:
“免征额”是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数额”。
2011年9月1日之前的免征额为2000元,2011年9月1日(含)之后的免征额是3500元。
例: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缴纳社保、公积金共500元后的税前月工资是4500元,4500减去免征额3500元为1000元,这1000元要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出来的税额是30元,所以你这个月实际到手的月工资是:5000-500-30=4470元。
苗木种植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引言: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征税方式,适用于个人在一定期间内所有居民个人所得的一种应缴税款。但是,对于苗木种植这一特殊行业而言,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苗木种植是指种植、培育、销售各种苗木的行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于绿化环境的需求日益增加,苗木种植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苗木种植业不仅可以美化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还为城市提供了宝贵的生态资源。
然而,由于苗木种植属于特殊的农业产业,种植过程中涉及到一定的风险、成本和周期等因素。为了促进苗木种植业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给予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刺激产业发展。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收入所征收的税收。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政府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和纳税计算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广义纳税基础原则、分类计税原则、综合与分类结合原则、按期限与来源结合原则、税率与扣除相结合原则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文件,目前我国对于苗木种植业仍适用一般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也就是说,从事苗木种植业的个人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条款进行纳税。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苗木种植业的发展,可能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可能包括:
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调整和制定,所以不同地区的苗木种植业纳税情况可能存在差异。
苗木种植业个人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应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主要包括: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都需要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相应的税率和税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纳税人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个人纳税人在合法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合法降低。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苗木种植业个人纳税人仍适用一般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尽管对于苗木种植业是否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但是地方政府可能会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个人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法规,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同时,在合法的前提下,个人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合理规划收入和利用各类减免政策等方式合法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最后,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为苗木种植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便利,让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免征
按照国家指令计划销售的政府储备食用油的销售,免征增值税,允许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其他销售食用油的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回答如下: “免征额”是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数额”。 2011年9月1日之前的免征额为2000元,2011年9月1日(含)之后的免征额是3500元。 例: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缴纳社保、公积金共500元后的税前月工资是4500元,4500减去免征额3500元为1000元,这1000元要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出来的税额是30元,所以你这个月实际到手的月工资是:5000-500-30=4470元。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1600元 你的个人所得税是这样计算的 应纳税收入=收入-四金-1600 再对照下面的税率计算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375
1、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凡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和不是销售‘自农产品’的,应按‘农民销售自农产品’执行政策。”
因此,在确定你的农民身份情况下,若你销售的是自农产品或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你销售的苗木是非自产的,则不能对你征收销售苗木的个人所得税款;假如你销售的苗木是非自产的且税务人员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一点,你就应按照有关税收政策缴纳税款。
请看: 住房补贴: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餐贴: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曾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单位或者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照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以上都是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