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的办理流程
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具体实际操作要求如下: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纳税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并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按规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如属于计税依据偏低情形,应根据不同情形报送以下资料:
1、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名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出资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股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和复印件、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
重点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第十九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要提交两个授权委托书:
(1)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即转让方的每个股东与受托人(经办人)签订的。
(2)受让方(即扣缴义务人)委托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此委托书的作用是,可在被投资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后,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若选择受让方代扣代缴的,则受让方要办临时税务登记证,以零散税源方式打印税票,无法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也就打印不出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来,所以通常采用委托被投资方代扣代缴方式)
4、股权转时按照规定支付有关税费的,应提供相关税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以下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的,应提供:
(1)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的,应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包括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应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的,应提供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流程如下:
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选择左侧菜单栏“分类所得申报”,然后在右侧界面中选择“财产转让所得”。
进入“财产转让所得”申报界面后点击添加。
填写股权转让相关申报信息。被扣缴的纳税人基本信息之前应当已经完成了自然人信息采集并通过信息验证,如未完成的话不能在基本信息中选择纳税人信息;表中,所得项目栏次必须选择“股权转让所得”。
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申报信息填写后,选择附表填写,并填写《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
完成如实填写《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如是通过被投资企业申报的,请在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类型栏次选择“被投资企业申报的”,填写附表时务必确保所有必填项目数据真实准确。完成《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填写后,扣缴单位按照正常程序发送报表并完成扣缴税款的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全部股权转让,那么申报表需要填写双方的基本信息、股权交易信息和股权过户信息等,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如果是部分股权转让,则需要填写双方买卖股权的基本信息、交易的股权数量及占比、股权交易价格、过户信息等内容。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x20%。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股份转让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是:
1、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2、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应当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3、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首先,股权转让是指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资金的支付应当是从受让方的账户上支付到转让方的账户上,并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
第二,现在很多地方的税务局强制要求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提供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的转账记录,这一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以与他们据理力争,如果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款支付时间未到而无法提供转账记录的,可以告知税务部门,不给办理变更会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如果税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要求将转让款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直接告知他们,请他们提供执法依据,因为这是违法的。
只有投资款,或者增资款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的。
所谓增资款,就是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承担增加资本的股东应当将资本注入目标公司设立的验资账户。
只有这种情况下,所谓的“股权转让款”才会支付到公司账户。
想必您清楚了吧
个人股权转让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考虑能否通过变通途径适用《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
企业章程
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因此如果可以通过多次转让,或者其他途径能以明显低价转让即可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2、考虑能否实现纳税递延。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也就是说让前述情形推迟出现,即可实现纳税递延。3、在就是从取得股权的成本及税费上考虑,能否将扣除额增大,从而降低计税金额。1、带上相关资料,去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去核定、缴纳。可以买方代扣代缴,也可以卖方自己缴纳。去地税局当场缴纳时,只需要保证银行卡里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对谁交钱没有规定。
2、若是去地税局当场缴纳,需要带上的材料有:股权转让协议、所有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转让时上月的财务报表(会计签名)、证明股权原值一些财务凭证、买方与卖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公章等。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协议原件。各个地税局细节要求可能不一致,最好在去办理之前咨询一下企业税管员。
3、若是网上申报,直接进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里去申报,申报类别为财产转让所得。
1、协议只是完成特定事件的一个辅助手段。
2、《入股协议》,顾名思义是为了成为公司股东,签订双方为投资人与公司或者控股股东,更多的是类似与《增资扩股协议》。
3、《股权转让协议》,是公司股东与内部的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签订,主要是就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4、一般而言,《入股协议》很少在实际中使用,多数情况下都能被其他协议替代,该协议处于很尴尬的地位。
5、而《股权转让协议》目标更为明确,主要就是应用于股权的对外或者对内转让。
6、在配套文件的使用上,都是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并配合《股东会决议》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然后才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您好,主要有三种: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印花税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1)适用税目。根据国税发[199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解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
(2)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2、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适用税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3、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转让财产收入列入企业收入总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
(2)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就股权转让来说,股权计税成本及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可以扣除。
(3)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
(4)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