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应税项目是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当然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如货物期货、银行金条等,另外还有视同销售的一些活动。你可以具体查查书。所谓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不是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项目。比如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中:
1、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以及服务业劳务;
2、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形成的收入;
3、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4、不动产在建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上述不动产的工程。
一般说来,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为营业税的非应税项目,营业税的应税项目为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
也就是说一种经济行为要么征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
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包括: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包括:提供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
1.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5.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6.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7.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8.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
9.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经多次转让,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10.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税务处理:
(1)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3)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4)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11.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途卡)业务的税务处理
(1)销售多用途卡,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环球网校分享。
(2)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需按“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适用税率6%或征收率3%等缴纳增值税,可以按规定按要求开具增值税普票发票或专用发票。
(3)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4)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时备注栏需要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