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专用发票先认证,再在每月申报时,把已经认证的发票转为不抵扣发票” ----认证通过,应先将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时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因政策规定不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个人建议不要认证,直接按价税合计数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
进项发票认证后当月没申报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没认证就不能做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