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以后,运输企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我提供运输劳务,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2、低于500万元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征收率3%计算应交增值税。 实在运输业营改增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购进原材料等发生运费,如取得运输企业开来的专业发票,可以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现在它已经成为历史了,这种做法,营改增以后再也不存在了。
为什么有一些发票明明是在税务局领够的,但是查不到发票号码跟代码?
囯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