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特征:
(1)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而其他法律规定的都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2)一般部门法都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刑法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
(3)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也适用强制方法,但其严厉程度轻于刑法所规定的刑罚。
(4)刑法具有补充性,即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保护;只有当一般部门法还不足以抑制某种危害行为时,才能适用刑法。
(5)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即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保护的合法权益,也都借助于刑法的调整和保护。
法律依据:《刑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服务礼仪是企业在传递专业形象和建立良好客户关系方面非常重要的一环。作为一种文化的表达方式,服务礼仪旨在提高沟通效率、增强客户满意度,并达到商业目标。它的特点主要包括规范性、专业性和细致入微。
规范性是服务礼仪的基本特点之一。在商业环境中,服务礼仪的实施需要根据一定的规则和准则进行。这些规范可以是行业共通的,也可以是企业个性化的,但无论如何,都需要在整个组织中得到统一贯彻。规范性的服务礼仪可以确保企业的形象一致性,提高客户对企业的信任感,并为客户提供一致而 优质的服务体验。
规范性服务礼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性是服务礼仪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在商业领域,专业性是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差距,也是争取客户的重要因素。有着专业素养的员工可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和满意度。
专业性服务礼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服务礼仪的第三个特点是细致入微。通过注重细节,企业可以提供更加个性化和贴心的服务,让客户感受到被重视和关怀,从而增强客户对企业的忠诚度。
在服务礼仪中细致入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总之,规范性、专业性和细致入微是服务礼仪的重要特点。当企业能够将这些特点贯穿于整个服务过程中时,不仅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还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口碑影响力。因此,企业应该注重培训员工的服务礼仪,建立起以规范为基础、专业为保证、细致为目标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优秀的客户体验。
国家税务总局将“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确定为中国税务精神。中国税务精神是中国税务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长期税收实践中所形成的群体意识,也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核心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
作为税务部门的软实力,中国税务精神对凝聚人心、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税收实际工作中,中国税务精神应遵循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实践养成的基本路径,并跟随行为主体的思想意识、实际行动,以及中国税务精神自身,发挥对中国税务发展过程的共同作用。
一、严格执行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各地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制定的《税收执法文书标准》,从文书名称、文书字号、文书排版、技术要求等每一个细节上进行规范,不折不扣地按既定格式使用。建议对已使用的文书来一次回头看,对照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达到规范统一的要求。
二、全面规范税务稽查文书填写。无论是对内文书,还是对外文书,都必须按要求填写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询问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等文书的字号要统一,年份应使用公元全称,去掉“年”字,并用六角号“[ ]”括起;年份和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序号前一律不加“第”字和虚位“0”;成文或下达日期应当用汉字写全公元年、月、日,不得用阿拉伯数码书写,总之,应从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做起。建议对稽查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等各岗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各岗人员都能熟知执法文书标准,自觉养成规范使用的习惯,变由审理人员个别抓为各岗人员一起抓,全面规范稽查文书的填写和使用。
三、文书引用税收法规条款要齐全。在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等文书时,处理依据援引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必须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和具体的条款,并引用原文,而且不能颠倒前后顺序,删繁就简,更不能打伏笔。如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时,对善意取得虚开发票不予加收税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的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限期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取得的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进项税额20000元予以追缴,不予加收滞纳金。”审理人员要对已形成的稽查文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回,重新修改更正,直至达标为止。
四、形成的书面文书表述要准确。对涉税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手段、定性依据等内容都必须交待清楚,表述准确,分析透彻,让人一看就明白。整个文书要做到情况属实,问题明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行文简洁。建议做好写作、计算机应用及税收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制作税务稽查底稿要严谨。税务稽查人员在制作税务稽查底稿时,必须严谨细致,一丝不苟,问题归问题,情况归情况,不能把问题篡改为情况,更不能把情况演化成问题。如对以物易物未计提销项税违法行为的定性和违法事实的叙述,应制作“关于对某单位某年某月以物易物未计提销项税问题的审核”,不能制成对某种情况的审核。制作底稿一般应使用手写体,有条件的也可以使用打印体。“制证人”必须由检查人员手写签名,并不得代签;底稿完成后还应交由税务当事人本人(当事人为个人时)或有关负责人核对认可后,在基本情况证上签署“以上情况属实,核对无误。”在有关问题证上签署“以上问题属实,数据核对无误。”的意见,并签名和盖章。对取得的纸质证据应由当事人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同时签署姓名、日期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擅自雕刻的“此复印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一致”专用章。建议在签署意见时不要用“一致”之词,据现代汉语小词典对“一致”的释义是“没有分歧”;“一同”;“一齐”的意思;对“相符”的释义是“彼此一致”的意思,所以说,用“相符”一词比较恰当。
六、询问笔录记录一定要完整。询问(调查)笔录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设置的,由检查人员在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涉税情况时使用。《税收执法文书标准》规定,在笔录的起始部分,税务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并明确告诉被询问(调查)当事人法定义务与法定权利。如《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接受税务机关询问(调查)的法定义务和《税收征管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要求询问(调查)人员回避的法定权利。在笔录的正文部分采用问答形式,记录一定要详细、具体,并尽量记下原话,不能随意加工。笔录制作完毕后,必须交由被询问(调查)人核对,被询问(调查)人认为笔录无误后,除在笔录结束处签名并押印外,还应当齐缝押印。建议询问笔录最好能做到口语化,一般不要打底稿。
七、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程序。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检查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被查对象应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盖章;对需要查处的涉税案件,应在查前或初查后制作《立案审批表》;对立案查处的案件,税务检查完毕,应制作《税务稽查报告》,检查人员应在报告上面签名,而且不准相互代签,然后交由被查对象在报告封底“被查单位意见”栏签属意见;对依法应给予税务处罚的案件,应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下达满3日后,再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制作并下达《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依法不予加收税收滞纳金的,还应在《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叙述说明。总之,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工作按程序展开,按步骤推进,按要求完成,一环紧扣一环,始终不越规矩,整个执法活动要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手续完备,行为规范。同时建议,稽查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执法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稽查执法风险
税务辩证思维被认为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决策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思维模式,它的核心是把握复杂的税务问题,通过分析和综合各种相关因素,得出全面、准确的结论。税务辩证思维的实践要求我们要站在全局的视角,理解税收的本质和目标,同时也要关注具体的税收政策和实践,从而达到改善税收制度、提高税收效益的目的。
首先,税务辩证思维要求我们正确认识税收的本质和目标。税收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从居民和企业等纳税人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纳税人为了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按照法定税率和税基,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税收的本质是一种经济行为,是市场经济中的一部分,不仅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也是经济调控和政策实施的手段。
其次,税务辩证思维要求我们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和实践。税收政策是指政府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税率、税基和税收优惠等手段对纳税人进行征税的政策安排。税收实践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征管、税源管理和税收调控等具体措施,实施税种管理,维护税收秩序。在进行税收政策研究和税收实践时,我们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宏观与微观的结合,注重国内与国际的结合,才能做到全面、准确地把握税收的内涵和实践过程。
此外,税务辩证思维强调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在税收工作中,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局部问题,更不能片面地看待各种税收政策和实践。税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税基、税率、纳税人、征管等多个方面,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构成了税收制度和税收秩序的完整整体。只有从全局角度思考问题,从系统层面分析问题,才能找出问题的根源,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税务辩证思维还要求我们善于分析和综合各种相关因素。税收问题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涉及经济、法律、政策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到纳税人、税务机关、执法机关等多个利益主体。在分析和解决税收问题时,我们既要关注单个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也要理解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得出全面、准确的结论。同时,我们还要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如统计分析、经济模型等,帮助我们分析和预测税收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最后,税务辩证思维还要求我们注重创新和实践。税收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既受政策环境的影响,也受市场经济和技术进步的影响。在实践中,我们要不断总结和创新税收管理经验,适应新的税收形势和政策要求。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税收改革和发展,推动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税务辩证思维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模式,它要求我们站在全局的视角,把握税收的本质和目标,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和实践,强调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善于分析和综合各种相关因素,注重创新和实践。只有通过税务辩证思维,我们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税收问题,推动税收工作的科学发展。
近年来,随着企业发展的壮大,税务管理变得日益重要。对于许多企业主来说,税务服务是一项不可或缺的业务,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对税务服务的内容及其涵盖范围还存在一定的疑问。
税务服务是一项广泛的专业领域,其内容涵盖了各个方面的税务管理工作。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税务服务内容:
税务服务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以下是税务服务的重要性所体现的方面:
选择合适的税务服务提供商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建议:
综上所述,税务服务是企业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选择合适的税务服务提供商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提高税务合规性,实现成本控制和盈利能力的增长。因此,企业在选择税务服务提供商时应考虑其专业资质、服务能力以及口碑信誉等因素。
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一般的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冲突规范却是间接规范,只指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或地区)法律,故必须与被其指定的那一国家的实体法律规范结合起来,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完成解决涉外民商事争议的任务。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程序法规范。虽然它往往在诉讼中起帮助法官确定适用何国法律的作用,但它又不同于以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般程序法规范。
3.冲突规范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的结构。它不包括一般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的“制裁”或“法律后果”部分。冲突规范这种特殊逻辑结构,并不意味着其结构上有何缺陷,而是由其仅起间接调整作用的特性所决定的。
群体规范是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已经确立的思想、评价和行为的标准。在不同的群体中产生不同的作用。利用正式群体中的压力与非正式群体中的内聚力可以产生相应的道德效应。是指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方式的总和。广义的群体规范包括社会制度、法律、纪律、道德、风俗和信仰等,都是一个社会里多数成员共有的行为模式。
特点1、公认的标准或群体活动中自然形成的行为准则,是微观环境结构的一个方面,是社会影响和个人行为的媒介之一。包括行为规范及价值标准,具有群体支柱、评价标准、群体动力和行为导向四种功能。
特点2、群体规范这一概念在不同的社会学书中有不同的说法,群体规范是指在某一特定群体活动中,被认为是合适的成员行为的一种期望,是群体所确立的一种标准化的观念。
特点3、群体规范是指群体成员所公认的有关群体成员应当如何行动的规则和对成员的行为期望标准。
特点4、第三,群体规范指的是群体所确立的表明在特定环境中群体成员的行为准则和标准。
特点5、又叫团体规范(group norm)代表某团体的行为标注,此一行为标准通过长卫团体中多是认同、接受、履行,并用为根据对别人行为做是非善恶的判断
1.回到了容许设计理论上了,不在强调极限设计理论
2.贯穿在规范中的中心思想是以地基变形控制的中心思想
3.设计计算的内容和范围大大增加,以后设计计算书的厚度肯定增加不少
4.新增了不少内容,如土类的划分,桩基的计算理论与要求
5.删除了一些过时的内容,如刚性基础用于六层及以下的建筑物
6.改用一些名词,如刚性基础改为无筋扩展基础
7.计算地基不同特性采用不同的荷载组合
税务部门作为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政规范管理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务部门的行政规范管理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关系到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信任和支持。
税务部门行政规范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要推进税务部门的行政规范管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税收是国家的命脉,税务部门作为税收征管的主体,其行政规范管理对于税收征管工作的稳步推进至关重要。只有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确保税收的公平征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希望税务部门能不断加强行政规范管理,为国家财政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