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
从两个方面考虑:
(1)不属于交易,而是内部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从最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
(2)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
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种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购买行为.既然不是购买行为,就不存在购买价格,没有新的计价基础.因此,参与合并各方的净资产就只能按照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后,各合并主体的权益既不因合并而增加,也不因合并而减少.
1、股权转让,没有发生溢价,不交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时,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XX股东(转出方)
贷:实收资本--XXX新股东
3、公司发生股权转让,要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
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