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按照预计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工程项目的属性不同,预缴的毛利率不同,一般普通商品房是按预收房款15%*25%计算交纳所得税的.:
2..经济适用房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
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
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3..所得税预交具体分两块计算:
1).已经销售的:(销售的收入-成本费用)*25%
2)预收房款未结转销售成本的:
.预售收入应预交所得税=(预售收入*预计毛利率-费用、税金)*25%,
请参考国税发(2009)31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