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免征额亦称“免税点”。税法规定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免征额的部分都不征税,仅就其余部分征税。 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低收入者不纳税,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按全部课税对象纳税。
2、两者的侧重点不同 起征点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免征额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同样的数额规定为起征点和规定为免征额,对那些收入在规定数额以下的人来说,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差别,但对于收入超过规定数额的纳税人而言,其影响就截然不同了。
3、应用的领域不同 起征点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应用比较多,主要针对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个人。而免征额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比较多,如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2011年9月1日起为35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权使用费所得为定额800元或定率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如何计算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 免征额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额度,超过这个额度就需要纳税。2. 具体而言,在中国,根据税法规定,在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中,免征额为5000元,表示个人的收入如果低于5000元,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征额亦称“免税点”。税法规定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免征额的部分都不征税,仅就其余部分征税。个人收入调节税规定,对投稿、翻译、专利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的提供、转让取得的收入,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税。这里规定的减除费用额,也就是免征额。
免征额”是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数额”。
2011年9月1日之前的免征额为2000元,2011年9月1日(含)之后的免征额是3500元。
例: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缴纳社保、公积金共500元后的税前月工资是4500元,4500减去免征额3500元为1000元,这1000元要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出来的税额是30元,所以你这个月实际到手的月工资是:5000-500-30=447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十月一日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至5000元每月,所以2020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也是每月5000元
回答如下:
“免征额”是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数额”。
2011年9月1日之前的免征额为2000元,2011年9月1日(含)之后的免征额是3500元。
例: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缴纳社保、公积金共500元后的税前月工资是4500元,4500减去免征额3500元为1000元,这1000元要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出来的税额是30元,所以你这个月实际到手的月工资是:5000-500-30=4470元。
1、专项扣除免征额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2、专项扣除免征额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3、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4、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
5、专项附加扣除总共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经营所得是否能免征额,这和公司的性质有关,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是没有免征额的优惠,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范围内经营销售所取得的利润是可以部分或全部减免所得税的。如果企业是属于小微企业,那么是可以享受减免政策的。
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改革的重要消息: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额将再次提高。据了解,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纳税人。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征收政策上有一定的特殊待遇。
此次政策调整的焦点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额提高的问题。根据最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不超过8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万元至10万元的,增值税应税额为销售额的3%。
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对于这部分纳税人而言,可以有效减轻经营成本,同时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此外,对于国家来说,这一政策也可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的多样化。
除了提高免征额外,最新政策还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抵扣进行了调整。对此,相关纳税人需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合理规划经营策略,以便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
感谢阅读完毕这篇文章,希望您能更好地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的最新规定,并且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帮助。
是可以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的减免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