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税收征管、税收政策制定和税收法律监督等重要职能。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税务部门常常被视为冷酷且无情的收钱机构,这种认识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的不了解之上。
然而,在税务部门的背后,是一群默默工作的税务人员,他们以他们的聪明才智、专业知识和耐心的服务,致力于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税务咨询和办税服务。
为了改变公众对税务部门的认知,我们特意邀请了一位艺术家为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创作了一组浮雕画像。这些浮雕作品通过形象生动的雕塑形式,展现了税务人员的职业魅力和形象风采。
在这组浮雕画像中,我们可以看到拿着放大镜审视税法条款的税务人员,他们深入钻研税务法规,以确保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我们还可以看到细心耐心地解答纳税人疑问的税务人员,他们倾听并解答纳税人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最佳的税务咨询和服务。
这些浮雕画像以细腻的雕塑技巧和真实的表情呈现了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他们不仅是税务征管的执行者,更是税收法律的守护者。
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的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他们需要保证税收的公平、公正,同时也要确保纳税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在这个过程中,税务人员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近年来,税务部门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税务信息系统,实现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便利度。同时,税务部门还积极推动税收政策的创新与优化,为企业和个人减轻了税务负担,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税收环境。
通过这组浮雕画像,我们希望能够改变公众对税务部门的认知,让更多的人了解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不可或缺的作用。税务人员是我们国家税收体系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努力和奉献为我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对税务部门浮雕画像的介绍,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税务部门,增强对税务人员的尊重和理解。
近年来,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纳税人需求的日益增长,税务部门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推出了深夜课堂服务。这一举措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和贴心的税务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有效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部门深夜课堂的内容涵盖了税收政策解读、税务申报指导、纳税常识普及等多个方面。通过举办讲座、答疑等形式,纳税人不仅可以及时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解读,还能够就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咨询和交流,更深入地了解纳税流程和方式。
税务部门深夜课堂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繁忙白天无法前来办理纳税业务的纳税人群体,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创业者等特定群体。此外,也为需求量较大的纳税服务窗口提供了更广泛的服务时间,提高了税务服务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深夜课堂的举办得到了纳税人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好评。纳税人通过参与深夜课堂,既提升了自身的纳税意识和纳税技能,也增进了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了解,加强了双方的信任和合作。同时,税务部门也通过深夜课堂更好地了解了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推动了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税务部门深夜课堂的持续举办,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服务选择,有效弥补了传统纳税服务时间的不足,也为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提供了更多可能。希望通过这样的举措,税务部门和纳税人能够在更加融洽的氛围中共同促进税收的合规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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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打开手机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的主页面
2、进入到【个人所得税】app主页面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我的】选项,进入我的个人信息设置页面
3、进入了个人信息设置页面后,会发现【个人信息】的设置完成度,这里因为已经设置过了所以是100%
4、点击进入了【个人信息】页面后,点击第一项【基本信息】选项,点击右侧的小箭头进入详细设置页面
5、在个人信息设置页面就可以设置了,主要设置【用户基础信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
二、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范围及时限(一)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纳税人申请上述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除外),办理设立登记应填报《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纳税人如需要可增加一份),并提供下列资料,比照单位纳税人向相应的联合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项目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上述纳税人所需提供的证件资料复印件(A4)一式两份,国、地税各留存一份,纳税人须签字加盖公章,并签属 “与原件相符”字样(同一证件资料如页数较多,可仅在首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盖章,同时骑缝加盖公章,下同)。
可以,根据《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规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3.建账建制、办理账务,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5.办理纳税申报和扣减税款报考,6.制作涉税文书,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9.审查纳税情况,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税务代理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税务代理人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所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拒绝签字?没事儿找事儿呀!到时该怎么执行怎么执行,还跑了你了。
不服你可以行政复议,抗税,除非你不想干了!是的,税务登记号就是纳税人信息识别号,现在统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你好,出现风险纳税人,如何解除税务异常,首先应该去税务大厅或者所属税务专管员查明原因,然后根据具体问题再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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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纳税人保密不是税务机关的权利,而是纳税人的权利。根据《征管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