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九条,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部分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征收率为3%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因此,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根据文件规定,纳税人购入贷款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缴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第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从2017年正式施行营改增开始,税务咨询作为鉴证咨询服务,一般纳税人按照6%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的适用3%税率。
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栏次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
信息咨询服务费是可以开正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就可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代扣代缴,在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并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才能付汇。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此外,在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