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拍卖规定
1.股权拍卖规定有:1、对股权作价进行拍卖后,竞买人竞拍得股权的,法院会通知有关的部门协助竞买人进行股权变更登记;2、执行程序中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适用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应当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持拍卖机构出具的成交证明和财政主管部门对股权性质的界定等资料。
2.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借款,且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度法院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
3.如果是股东个人回借款的话,即使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拍卖,但由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很少答会出现这种情况。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5.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6.”公司发起人是指负责公司筹备事务的人。
7.在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对内执行设立事务。
8.公司发起人可以获知更多的公司的情况,如果公司成立不久,发起人就能转让股权,可能对公司不利。
9.为了公司的稳定发展,有必要限制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权拍卖。
二、公司股权如何执行拍卖
10.法律分析:当负债股东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该负债股东的财产性权利——股权以强制转让的方式变现清偿或折抵债务。
11.强制转让股权应当先按照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进行,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在公司的股权或投资权益予以拍卖、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其他股东对执行提出异议的,不影响执行。
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13.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14.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15.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
16.一、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怎么走1、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如下:(1)选择拍卖机构;(2)处理拍卖中的特殊问题,如股权权属、保留价、保证金等问题;(3)进行拍卖;(4)拍卖成交订立协议或作流拍处理;(5)股权拍卖结束。
17.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18.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9.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0.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1.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2.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3.二、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 套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为企业“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的办理流程
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具体实际操作要求如下: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纳税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并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按规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如属于计税依据偏低情形,应根据不同情形报送以下资料:
1、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名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出资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股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和复印件、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
重点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第十九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要提交两个授权委托书:
(1)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即转让方的每个股东与受托人(经办人)签订的。
(2)受让方(即扣缴义务人)委托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此委托书的作用是,可在被投资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后,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若选择受让方代扣代缴的,则受让方要办临时税务登记证,以零散税源方式打印税票,无法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也就打印不出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来,所以通常采用委托被投资方代扣代缴方式)
4、股权转时按照规定支付有关税费的,应提供相关税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以下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的,应提供:
(1)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的,应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包括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应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的,应提供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转为实收资本?
哪种情况下可以转增实收资本,建议咨询一下会计部门。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有相应的收入。
你这里以股权转让方式吸收该公司,对于被吸收公司股东而言,转让股权的增值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x20%。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股份转让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是:
1、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2、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应当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3、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个人股权转让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考虑能否通过变通途径适用《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
企业章程
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因此如果可以通过多次转让,或者其他途径能以明显低价转让即可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2、考虑能否实现纳税递延。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也就是说让前述情形推迟出现,即可实现纳税递延。3、在就是从取得股权的成本及税费上考虑,能否将扣除额增大,从而降低计税金额。1、带上相关资料,去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去核定、缴纳。可以买方代扣代缴,也可以卖方自己缴纳。去地税局当场缴纳时,只需要保证银行卡里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对谁交钱没有规定。
2、若是去地税局当场缴纳,需要带上的材料有:股权转让协议、所有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转让时上月的财务报表(会计签名)、证明股权原值一些财务凭证、买方与卖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公章等。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协议原件。各个地税局细节要求可能不一致,最好在去办理之前咨询一下企业税管员。
3、若是网上申报,直接进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里去申报,申报类别为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对个人所得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也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旨在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并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减税优惠政策。
针对个人所得税新政策,最引人瞩目的亮点是起征点的调整。根据最新政策,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过去的3500元提高至5000元,意味着达到该水平的纳税人将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有效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
此外,新政策还通过提高税率级距、调整税率等手段,加大了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力度。这对于促进财富分配的公平性和社会公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居民个人所得。无论是工资、劳务报酬、稿酬还是特许权使用费等,只要是居民个人所得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首先,利用个税起征点的提高,确保薪资在起征点以下,避免支付个人所得税。其次,积极申报各项合法的税前扣除,如子女抚养费、住房贷款利息、教育支出等。此外,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报符合相应减税、免税政策的项目,如科技创新、绿色产业等。
个人所得税的减税政策也需要与税收政策的调整保持同步,因此,了解税收法规的最新动态,调整个人财务规划也是非常重要的。建议纳税人在相关税务机关或会计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全面了解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合理规划自己的税务事务。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新政策的出台旨在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新政策主要体现在起征点的调整、税率的调整和适用范围的确认等方面,让纳税人能够享受更多的减税优惠政策,同时也增加了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力度。
对于纳税人而言,合法减税是一种权利,而非漏税或逃税的手段。因此,我们应该积极了解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了解自己应纳税所得的范围和税率,并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状况,以确保合法合规地享受各项减税优惠政策。
感谢您阅读本篇文章,希望通过对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解读,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关于如何合法减税的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