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查队调查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三)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四)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五)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在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按照上级国家调查队布置或经批准后完成有关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及时向各级人民政府提供经济运行信息,促进宏观调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机关主要通过审计方法,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可以直接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四条审计人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审计机关可以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行业经济活动情况; (三)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四)本级人民政府交办、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者授权以及本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审计机关可以单独确定项目,或者结合项目审计,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七条专项审计调查事项应当列入计划管理。 第八条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当成立专项审计调查组。 第九条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当制定专项审计调查方案。专项审计调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调查的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时间、人员分工等。 第十条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当在实施调查前,向被调查单位送达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一)被调查单位名称; (二)调查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时间; (三)对被调查单位配合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四)调查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五)审计机关公章及签发日期。审计机关结合项目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的,可以只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专项审计调查事宜。 第十一条专项审计调查组在进行调查过程中,主要通过审计方法取得被调查单位的有关材料。审计人员向被调查单位之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副本。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取得客观、相关、充分和合法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所调查事项。审计人员取得的有关重要事项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证明材料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结束后,专项审计调查组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调查的范围、内容和起讫时间; (二)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三)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结合项目审计实施专项审计调查的,应当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有关情况与调查结果一并汇总,形成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可以征求被调查单位的意见。被调查单位应当自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六条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者授权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告统一组织或者授权的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自行安排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可以根据调查事项的性质和调查的情况,将调查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告知被调查单位调查结果。 第十七条专项审计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被调查单位有重大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审计和处理、处罚的,应当按照法定的审计职权和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对办理的专项审计调查事项,应当建立档案,按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九条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6年12月16日发布的《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实施办法》(审法发〔1996〕361号)同时废止。 附件: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格式附件: ********(审计机关全称)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 审*调通〔****〕*号: 根据******,决定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情况,进行调查。请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调查组组长: 调查组成员: *******(审计机关全称印章) *年*月*日 主题词:******** 抄送:********
是农村住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是按照随机等距抽样的原则抽选代表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村家庭进行的统计调查工作,目的在于通过对农村家庭收支记账情况的调查,获取农民收入等。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通过金融的调查可以知道目前中国家庭的资产的比例,是否在合理的区间里。
第一,资产的比例是否协调,可以用在日常消费的是否合理;
第二,家庭的资产是否只是用来购买房产;
第三,对市场的通货膨胀是否有警惕性,是否有合理的资产进行配置这样才能规避金融风险;
第四,对现金的储备是否充实。金融市场调查这是为了提高中国家庭对金融市场风险的抵抗力,抗风险的能力,来优化资产的配比,实现新时代的小康生活。
你好!国家监察委员会启动调查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有对党员干部的重大纪律违法行为或者涉嫌职务犯罪的举报或线索。
其次,需要进行初步核实,确保举报或线索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然后,必须符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规定,包括建立了监察委员会、明确了监察职责和权限等。
另外,符合违纪违法行为需要接受监察调查的情况,例如涉及到国家安全、重大利益、群众利益等的严重案件。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监察法》等,调查权限应当在法定范围内。以上是国家监察委员会启动调查的一般条件。如果进一步具体情况需要了解,请参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相关部门。
目录
第一部分 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
1.1 总说明
1.2 报表目录
1.3 调查表式
1.3.1 卫生机构年报表(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疗养院、护理院/站、门诊部、临床检验中心)(卫统1-1表)
1.3.2 卫生机构年报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统1-2表)
1.3.3 卫生机构年报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卫统1-3表)
1.3.4 卫生机构年报表(村卫生室)(卫统1-4表)
1.3.5 卫生机构年报表(急救中心、急救站)(卫统1-5表)
1.3.6 卫生机构年报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预防保健中心)(卫统1-6表)
1.3.7 卫生机构年报表(卫生监督机构)(卫统1-7表)
1.3.8 卫生机构年报表(采供血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医学科研和医学在职培训机构等)(卫统1-8表)
1.3.9 二级及以上医院月报表(卫统1-9表)
1.3.10 其他医疗机构月报表(卫统1-10表)
1.3.11 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
1.3.12 医用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
1.3.13 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
1.3.14 采供血情况调查表(卫统5表)
1.4 主要指标解释
1.5 统计标准
1.5.1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
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CB/T2260-2007)
1.5.3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
1.5.4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
1.5.5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12402-2000)
1.5.6 性别分类及代码(CB/T 2261-2003)
1.5.7 婚姻状况代码(GB/T 4766-1984)
1.5.8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CB/T 3304-1991)
1.5.9 学历代码(文化程度代码GB 4658-2006)
1.5.10 学位代码(GB/T 6864-2003)
1.5.11 所学专业代码(GB/T 16835-1997)
1.5.12 专业技术职务代码(GB/T 8561-2001)
1.5.13 职业分类与代码(GB/T 6565-1999)
1.5.14 疾病分类与代码(GB/T 14396-2001)
1.5.15 设置/主办单位代码
1.5.16 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
1.5.17 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1.5.18 医师执业范围代码
1.5.19 医疗机构上报设备与代码
1.5.20 医院疾病名称目录
你好,国家调查户是农村住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是按照随机等距抽样的原则抽选代表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村家庭进行的统计调查工作,目的在于通过对农村家庭收支记账情况的调查,获取农民收入等。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一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条: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从世界范围来看,采用绝对标准也是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划分低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的标准。参照上述标准,凡是家庭年收入在17100至68400元间的家庭均归为中等收入家庭,凡是中等收入家庭的成员都归为中等收入群体。
数据显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不断扩大,近半数家庭为中等收入家庭。从2010年至2018年,中等收入家庭的比例由16.2%上升至46.5%。从户主职业来看,户主就职于国有企业的家庭所占比重逐渐下降,户主就职于民营企业的家庭所占比重逐渐上升。进一步分析,从事农业劳动的经济活动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有所上升,个体户基本保持不变,国有企业有所下降,民营单位有所上升。
从地区分布上看,中等收入群体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存在着差异。在我国所有中等收入家庭中,东部占比最高,占比为40%,东北占比最低,仅为17%。各区域家庭中,东部和东北地区中等收入家庭比例高于全国,西部地区低于全国比例。从南北分界来看,南部省份的中等收入家庭数量稍高于北部省份,高出的程度在历年调查中基本趋于稳定。
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哪里?根据报告,无论城镇还是农村家庭,工资性收入都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城镇家庭的工资性收入要略低于农村家庭,城镇家庭的转移性收入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家庭,但经营性收入低于农村家庭。城镇和农村家庭的财产性收入都较低,且基本一样。
中等收入群体主要支出有哪些?报告显示,居民支出可以划分为食品、衣着、居住、生活用品、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等八个类别,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食品支出比例最大,居住支出占比次之。城镇和乡村的中等收入家庭,消费结构呈现较大差异。其中,城镇家庭的食品支出和文化娱乐支出占比更高,农村家庭居住支出、交通通信支出占比更高,两类家庭在医疗保健支出、衣着支出和生活用品支出方面差异不明显。
世卫组织调查了中国美国印度的新冠病毒疫情。
各级人民政府,居委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抽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