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伤职工撰写书面申请,说明事件时间、地点及原因,准备相关材料(医疗诊断结论等),并在学校一网通办平台“工伤职工工伤申报”工作流程(以下简称工作流程)中提出申请,需提交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职工书面申请(本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医学诊断材料复印件(门诊记录、检查报告等);
4)一寸彩色照片2张(学校同意申报后提供)。
2.职工所在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研究:
(1)认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撰写申报工伤报告,并通过工作流程报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工作流程中驳回并对申请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3)认为情况复杂的,可咨询相关部门后确定部门是否上报;
申报材料如下:
1)部门的调查报告(包含部门申报意见);
2)两位证人的书面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运动会活动方案、参赛人员名单、运动会照片(教职工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运动会受伤的);
4)事故责任认定书(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
3.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部门申报材料,联系公安处调取相关视频监控等辅助证明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
(1)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通过工作流程报校领导审批,并填写《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表》;
(2)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工作流程中说明理由并驳回,并告知申请人认为有异议的,在事故发生1年内,可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
(3)认为需要讨论的,组织召开工伤申报工作小组(安委办、校工会、法律事务办公室、人事处、纪委组成)讨论。
4.工伤申报工作小组讨论:
(1)讨论同意申报的,组织材料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工作流程中说明理由并驳回;
(3)对于情况复杂意见不统一的,咨询上级主管部门并委托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咨询由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根据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确定是否上报。
5.主管校领导同意申报的在工作流程中审批通过,不同意的驳回;
6.同意申报的,安委办工作人员在OA系统撰写《关于**同志工伤认定的请示》报在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在《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申报材料如下:
(1)《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表》;
(2)《关于**同志工伤认定的请示》;
(3)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人事处提供的聘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
(4)职工所在部门组织的申报材料。
7.工伤认定后,安委办工作人员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三份),职工本人一份、单位一份,社会保险机构一份,工伤认定通过的,准备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申报工伤的话,对伤者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有保障,对于不依法执行的用人单位,申请过工伤的就有证据材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不申报工伤认定的话,一旦用人单位耍无赖,对劳动者施行拖字决的话,超过法律规定的申报时间,劳动者将自己承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深圳的工伤申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步
1)申报,申报包括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
2)受理,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法规的,工伤保险科将受理申请,并发生《受理回执》给于申请人
3)调查,工伤保险部门将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须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
4)认定,工伤部门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书》
1、用人单位填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核定表》,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工伤保险核基征缴科即时受理并填写收文登记;
3、初审责任人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录入相关信息;
4、科长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对核定待遇与申报待遇不符的,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相关材料; 5、初审责任人、科长确认后签字盖章;
6、报主管局长审批;
7、登记、存档、录入基本信息;
8、向用人单位反馈《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核定表》。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查询可以在所在地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进行查询。
具体步骤如下:
1、点击进入网页
在搜索框输入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点击进入网页。
2、工伤保险网上申报
弹出新的页面,点击页面上的工伤保险网上申报。
3、劳动能力鉴定进度查询
看到有“劳动能力鉴定进度查询”,点击进入。
4、即可查询
在查询页面这里,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验证码提交即可查询。
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在三十日内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则劳动者本人、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在申报工伤阶段暂时还不能算工伤,因为现在是不是工伤还不能确定下来,只有等工伤认定书下来了才能算是工伤,在申报工伤阶段只能算作病假或事假,不过是不是工伤,工伤保险会很快做出结论的,工伤是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为工作做事而负伤就叫工伤
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只有在确定了工伤等级后才能知道由谁赔、赔多少钱。
如果你确实构成了相应的工伤等级,由社保机构承担医疗费、康复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应向你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就是当地社保局官方网站。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