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补缴社保,个人部分只能个人承担补缴。
一、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交基本养老保险》;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
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需补缴人姓名;
(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
(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单位不帮补交是违法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举报
1. 不可以。
2、滞纳金的含义和特点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时限交纳税款或者不按还钱时限返还借贷,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肯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渝期当事人予以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它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限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下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出限定的时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两方的法律地位 目录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经过中。
去仲裁。
社保问题原则上不属于仲裁的范围,只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是也存在例外,比如单位已经无法补缴或者你自己已经掏钱垫上了,这时候可以仲裁单位要求以现金形式返还。
不知道你说的属于哪一种,另外你的仲裁和解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包括了社保问题或者存在类似“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的表述,如果有这样内容的话,对你后面追索社保存在不利
很难讲了,以我亲身经历来说,我是2006年4月份在上海一家外企办理的上海居住证,至今已持续了八年,按照上海市居转户的政策,已经符合满七年居转户的要求,因此准备好了所有要求文件,并在去年底顺利递交了上去,但是刚刚接到通知,说是办理居住证的公司与缴纳社保的不是一个单位,被退了回来,我查询了一下,由于是外企,因此按照公司的说法,是按上海市规定由外服代替缴纳五险一金,但是问题是,我办理居住证、缴纳个税都是外企单位,而缴纳社保是外服来缴纳,现在告诉我不是一个单位,无法办理居转户,最关键的在于,你在哪个文件上能找到有这么一条政策,摆明了就是不想让过,吹毛求疵的找毛病!唉,祝你能够平安过关吧!
学校的教职工也是要交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所处的单位没有关系,只要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就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或者具有中国纳税身份的自然人,取得境外的收入也是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每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不交个人所得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交的个人所得税多,说明你对社会的贡献大,而且也证明你是高收入人群。
后果如下: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可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还将被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偷税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罚款、加征滞纳金
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滞纳金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