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租个人房屋,单位不需要缴纳税款,不做税务处理。房屋出租,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需按租金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按租金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相关房产税、营业税由租金收取方为纳税义务人。因此,单位租个人房屋,单位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和营业税。对于承租单位来说,其只是一项正常的合理费用开支。需要注意的是,这笔费用入账需要取得合法的凭据---发票,否则不能做为合理正常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单位租个人房屋发票,应由出租方到税局申请代开房租发票,在代开发票时,由税局向出租方计算征收相关房产税和营业税。
日常工作中,经常有承租方代出租方支付相关税款或由承租方承担,代缴或单位承担的房租税款不是单位正常合理费用,不能所得税前列支。
1、个人申请代开发票
就是由业主或者业主提供资料委托承租方到税务机关申请代理租赁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的规定:
营改增以后,继续后由地税机关受理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个人出租房屋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房租发票,地税机关开具的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左上角有“代开”字样。
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业主个人并不了解税务政策,怕税务成本高,怕麻烦,不愿意配合。
2、委托中介申请代开发票
基于向个人租赁房屋索取发票难得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又推出了委托中介机构代开个人出租房屋发票的方法。
2017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规定:
“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个人业主可以将房屋委托给房地产中介代理机构或者是房屋出租机构对外放盘、出租,例如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放盘、出租,出租成交后,业主个人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并委托中介代理机构、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申请代开发票事宜。
这样,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公司多了一项业务,个人少了麻烦,承租方比较容易拿到发票了,国家提高了成功收税的机会。
不可以的。
肯定不应该租,公园是公共设施不能随意出租,而且居住会对公园环境有污染。
园林建筑是建造在园林和城市绿化地段内供人们游憩或观赏用的建筑物,常见的有亭、榭、廊、阁、轩、楼、台、舫、厅堂等建筑物。通过建造这些主要起到园林里造景,和为游览者提供观景的视点和场所;还有提供休憩及活动的空间等作用。
汇算清缴时在税款的计算上与任职一家公司政策是一样的,只是把在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预缴的税款合并计算。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当然是谁租房谁付物业费了。
在租赁合同上就应该明确物业费的权属,如果在合同上明确物业费是业主交物业费,则自然而然的业主交物业费了。
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没有明确物业费是谁付的事项,则容易出现矛盾,为了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合同上明确这些具体事项是比较合适的。
要看本地要求,承租者不能利用房屋做违法事情
是合法的 。
上面所说的这个问题 ,在通常情况下, 是比较小的单位才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
在我们国家, 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凡是有一定规模的, 他们出来租个人的车的事情是微乎其微的,也可以说是不存在的 。只有一些小的企业, 单位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某一个小企业, 因为单位的业务需要,在外面租个人的车应急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要单位合理的 像个人付费 ,那么就应该是合法的 。
个人所得税换单位,由受雇单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局会无缝连接的。
准备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信息,产权证信息,在税务网站申请开租赁发票
公司租法人个人的房子凭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金发票入账。公司租法人自己的房子,也要与租其他人房子一样,先签订好房屋租赁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按时支付房租给法人,法人最好凭租房合同,房产证和个人身份证,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房租发票,再凭发票领取房租,以经得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