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到当地税务局备案,申报纳税。同时支付滞纳金。
北京个税补缴流程
1、提供以下基本资料:补缴人姓名、补缴人身份证号码、补缴人月工资金额、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北京市的社会保险补交政策允许参保人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补缴。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补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根据北京市规定,可以补交社会保险的情况包括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者没有进行全额缴费的情况。另外,对于需要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也会有特定的补交条件和政策。
参保人员可以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具体补缴办法。一般来说,需要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社保证明进行办理。
补交社会保险可以填补个人社保缴费的空白,对于个人日后享受养老金、医疗保障等都会有实质性的帮助。此外,补交社保也是对个人责任的一种履行。
感谢您阅读本文。如果您有社保补交方面的疑问,希望本文可以帮助到您。
使用划拨土地的商业、住宅用途的建筑物,在分割转让时由受让方按楼面价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
工业、仓储用途的建筑物转让时,按其分摊的用地面积以地面价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其余用途的建筑转让时,按同级商业用地楼面出让金标准的60%补交。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08年全省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应核实2007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
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已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中断或虽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现自己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将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应补缴的时间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至以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未缴费的时间,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进行补缴。
原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从2007年开始向前补缴或向后继续缴费。男缴至满60周岁、女缴至满55周岁,缴费不满15年的可缴费满15年以上,办理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手续。原在企业工作时间,符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视同缴费年限。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1993年1月前养老保险费,应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一直是临时工,且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现企业已经灭失,不允许补缴。上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规定计算,从补缴完成的下月起计发,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以前不补调、不补发。
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
北京社保补交了领的退休金多,补交比不补交合适。
如果要补交个人所得税,首先你要有交税的名目,要是自由职业者,你以前没交,还要罚款,要是个体工商户,也是一样。都很难弄的。所以交税是最笨的做法。补交社保最好。
第一,在当地找一个人才中介机构(比如什么人才市场,人才管理中心等)。他们都有人才代理业务,签订一个简单的合同。需要交一定的费用。具体流程你可以问经办人
第二,确定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你可以按照下限交。
第三,缴纳后应该可以查到你的社保记录,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出现是补的字样,然后会不会有影响。
还有:补交是需要交滞纳金的。 你可以到当地的税务机关咨询。需要准备你补交那一年的收入明细。
关于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收是利国利民,不是莱市场讨价还价,还是依法纳税吧!
去税务大厅补交。去补缴时需要提供有关的材料信息,并填好个税补交申请表,将申请表交给税务大厅办理窗口,经税务审核给出缴款书后可以补交。补交完成一周内,可以取得补缴完税凭证。要记住,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登录税务App对上一年度税收进行汇缴清算,办理十分方便。
一、医疗保险补缴如何计算
1、根据达到的是法定的退休累积年数不满二十周岁年龄,申请一次性缴费累积数月达到一百二十个月时间,一次性缴费的月数为两百四十个月减去累积缴费的月数之差,累积的月数没有达到一百二十个月的,一次性缴纳的月数是一百二十个月时间。
2、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者,申请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累积月数跟退休年龄的月数相差的是两百四十个月的时间的话,一次性缴纳的月数应该是两百四十个月减去累积缴费月数之间的差别。累积缴费的月数跟距离退休的年龄月数之和没有达到一百二十个月,一次性缴费的月数跟退休年龄月数加上一百二十个月即可。
二、医疗保险补缴的标准
1.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保费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按7%的比例,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参保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年满15年。
3.如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仍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也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对于延期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但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要求的,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保费。补缴后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发给。参保人员补缴保费至规定年限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深圳公积金能补交吗补缴流程又是什么呢申请人在单位少缴、漏缴、欠缴公积金,可携带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业务网点申请办理深圳公积金补缴。
深圳公积金能补交吗,补缴流程又是什么
深圳公积金能补交。
深圳公积金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收取资料,办理补缴手续;
3、单位补缴成功后,银行当场返还单位经办人员的材料,补缴完成。
深圳公积金补缴材料
一、特殊补缴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
4、转账支票;
5、个人身份证;
6、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深圳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二、超过12个月补缴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深圳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三、12个月内补缴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
深圳公积金补缴申请条件
1、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特殊补缴)。
2、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
3、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深圳公积金补缴方式
1、网上申报,柜台办结(仅限于托收方式);
2、柜台办结。
深圳公积金补缴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