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分红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股东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计税额按照所得金额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深市账户和沪市账户的股票分红到账的时间不一样,沪市账户一般是除权除息日当天进行股票股利分配,除权除息日的次日进行现金分红,深市一般是除权除息日的后两个交易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除权除息日的后四个交易日进行现金分红。
但是会因为结算机构和上市公司的转账效率问题,而使分红到账的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具体时间早了或晚了,特别是现金分红,其时间变化较大,但从经验上看,延迟时间也不会太久,所以投资者耐心等待即可。
这些年成都公司年年有分红,由此产生如下4点感言:
1,决策收购或投资一个公司一定要做好:市场可行性分析;财务投入产出可行性分析,技术管理可行性分析,然后才可做决策;即便做了决策,也还要进行跟踪决策,使初次决策不断完善;
2,个人投资要判断该公司现状、主打产品的前景、市场占有率、产品迭代能力,领导班子、企业文化等;另外,要控制投资量级,即量入而出;
3,我不赞成有了效益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企业有了盈利,就要安排一定量的分配,以回报股东、员工、企业与客户。尤其是股东,股东的出资投入,没有回报,股东就不会再投入。回报股东是古往今来天经地义的事情,务必是办企业的第一位的事情,没有股东的投入,就没有企业,更没有企业的今天;
4,企业当然要合理安排纳税、分配、再生产、技改、工资储备金、提高员工工资和福利等,这样才能使企业循着健康的轨道持续运行。
公司分红免征所得税,个人分红须缴纳20%所得税。
大家都知道,中小投资者购买股票无外乎两个目的,一个是通过持有股票增值,并以此获得股票的增值收益;
另一个则是为了能够获得股票的股息,即获得分红的收益。而分红权是股东天然的权利,是被列入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法定权利。
新证券法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明确现金分配的安排,保障股东资产收益权。石油大亨洛克菲勒更是说过“你知道唯一让我高兴的事情是什么吗?
就是收到我的股息!”可见分红作为股东出资所获得的对价收益之一,所有股东对此都非常重视。而股息率更是衡量上市公司值不值得买投资的重要标准之一。
从目前已披露的分红方案来看,南钢股份和广汇物流2019年的股息率分别达到了9.51%和8.23%,从收益角度来说已经远超银行理财和一般信托产品。难怪购买高股息的投资者兴奋不已,而购买那些低股息率甚至不分红股票的投资者则唉声叹气。
但是,上市公司分红的形式,不仅仅是派发现金,还有一种为送红股。红股是什么概念?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假设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又把这部分分红投入公司,变成公司股本;
从会计角度来说,则是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科目中属于分红部分的金额转入“股本”科目中。送红股实质是所有者权益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企业并未实际支付现金,投资者也未获得现金。
与送红股相类似的还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严格来说,它不算利润分配,但这波操作一般跟着利润分配一起。
那么,为什么会有送红股呢?通常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降低公司的股价,有些公司股价较高,流动性较差,为提高流动性以便让资金较少的投资者也能买得起公司的股票,故通过送红股降低股价;
另一个是公司向外界传递出一种基本面向好的积极信号,表明公司看好未来的盈利前景。
现金与红股本无好坏之分,都是回馈投资者的一种方式,只不过是基于公司不同时期不同的经营政策、现金需求、股本市值需求罢了。但就是股东如此简单的权利诉求,硬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拿现金分红来说,市场上不乏一些“铁公鸡”们,如金杯汽车和*ST毅达,两家公司自上市以来已二十多年未曾现金分红,无数投资者们曾多次要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然而却未“曾拔出一根汗毛”。
为此,证监会和交易所予以高度关注,并出规定要求,如果上市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当年现金分红数不得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归母净利润30%。
如果上市公司无法分红比例的,必须在董事会决议中披露未达标的原因及未来资金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得发布业绩说明会,与股东们充分沟通交流、及时答复疑问。
当然,公司前期存在回购股份的,相关回购金额也可以纳入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毕竟回购也是公司拿出真金白银回馈投资者的一种有力方式。
另一种分红形式被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的,则是市场和监管都极为关注的“高送转”。到底多大比例为“高?”
对此,监管有明确的规定:每10股送转5股以下的,被称为高送转。针对高送转,监管设置了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包括高送转需与业绩等指标相挂钩,如送转比例不得高于最近两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净利润为负或净利润同比下滑50%的不得高送转等诸多条件。
高送转属于权益的内部调整,无法直接反映和提升公司业绩,更无法直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但部分市场炒家对高送转概念乐此不疲,每每有公司发布高送转,股价必定涨停一波。
因此有个别公司利用这种现象,在公司基本面一般、盈利前景不乐观的情况下推出高比例的送股转增方案,试图拔高公司的股价,再辅之信息合谋操纵、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借道藏身,掩护减持套现、对冲限售股解禁压力等。
高送转配合减持的经典案例之一要数易事特实控人何思模利用高送转违规减持获利。易事特上市以来,仅用了3年多的时间,就将股本增长了20多倍。
2016年公司推出10转30后,股价5个涨停板,实控人何思模在此期间偷偷进行违规减持,获利8千万。在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查清事实后,被处以罚一没一共计1.6亿元的严厉处罚。
从既往表现来看,高送转公司的股价虽可能在短时间内有所上升,但基本是快涨慢跌、涨少跌多,像过山车一般,中小投资者极易被割韭菜。投资者在此时更要擦亮眼睛,切莫被这种数字游戏所蒙骗。
有时,公司如果实施与自身经营发展明显不相匹配的高送转,可能导致股本扩张较大,股价持续下滑,甚至出现“1元股”触及退市情形。因此,高送转有风险,实施需谨慎。
说了这么多上市公司分红的事儿,那上市公司到底怎么实施分红呢,中小投资者需要注意哪些节点呢?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需经过这样几个步骤:首先,由上市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初步拟定的分红方案;
再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分红预案;董事会通过后,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确定分红方案;最终,上市公司按照确定方案实施分红。
有时候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回购或是部分股东承诺不分红等情形的,还会存在差异化的分红。
分红时还要确定一个重要日子——股权登记日。由于股票的流通性,上市公司股东也在时刻变化着。这就要求分红必须要以某一天为准,规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收盘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东就可以参加分红。这个日子到底是哪一天,上市公司则会通过分红派息的实施公告中通知大家。
年报季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各式各样的分红花样也陆续登场。但不管最终的分红样式如何,肯定都是殊途同归,即都必须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回报权利和公司的稳健运行。
投资者们在持有“现金奶牛”的股票欣喜之余外,更需要警惕那些花样百出的高送转,切勿跟风炒作,盲目追涨。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年收入6万计算的,超过6万的部分减掉父母的养老,子女教育,房贷等费用后要交个人所得税。
法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就按照工资薪金等收入类型缴纳个税。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他的核算是单独的,与法人代表无关。法人代表只是形式上代表公司利益,出席或者从事一些工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要区分其不同类型的收入,例如法人取得的与其职务相关的收入都按照工资薪金交税。如果他还有股权,取得利息或者其他类型所得,要根据这些不同类型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股市分红的话,会自动到账,不需要任何操作,到时间查看股票账户就可以
答:公司分红是由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并投票表决后董事大会决定的。上市公司每年和每半年都要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总结公司的半年或全年的赢利情况,财务报表计算包括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有无亏损等,然后根据赢利值抽一些进行派息给所有股东(包括散户)并向证监会申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