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私车公用(私车公用费)是指企业员工使用私人车辆在企业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和生产活动。企业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处理私车公用费用,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和企业的利益。以下是处理企业私车公用的建议:
1. 制定明确的私车公用政策:企业应制定明确的私车公用政策,以便员工了解相关规定和报销流程。政策应包括私车公用的范围、报销标准、报销时限等内容。
2. 制定报销标准和流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报销标准和流程。报销标准应明确规定私车公用所涉及的费用,如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报销流程应确保员工提交的报销单据真实有效,便于企业审核和支付。
3. 鼓励员工提供相关单据:企业应鼓励员工在私车公用过程中,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等单据,以便报销时使用。
4. 设立私车公用报销机制:企业可设立独立的报销系统或部门,负责员工私车公用费用的审核、支付和管理。
5. 评估私车公用费用:企业应定期评估私车公用费用,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这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和改进私车公用政策中的不足之处。
6. 关注员工利益:企业在处理私车公用费用时,应关注员工的利益,避免私车公用费用过高影响员工的生活水平。
7. 与员工保持良好沟通:企业应与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员工在私车公用过程中的需求和困难,及时解决问题。
通过上述措施,企业可以更好地处理私车公用费用,既保障员工的权益,又维护企业的利益。在处理私车公用费用过程中,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操作。
私车公用并非全部违规,比如,在一些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所在单位根据公务出行距离等因素核定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使用私车执行公务的可按标准用公务加油卡加油;
对于私车公用的工作人员,处理方式一般就是要求其退还因公车私用所产生的公车使用费,同时对其做出通报批评或者是记过等处分。
私车公用并非全部违规,比如,在一些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所在单位根据公务出行距离等因素核定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使用私车执行公务的可按标准用公务加油卡加油;
又如,县乡基层工作人员虽按规定领取了公务交通补贴,但因下村入户等超出了保障范围,相关单位可以根据规定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进行适度调整,或者按程序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按标准予以计发;
再如,对一些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或者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临时使用私车开展公务活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用车费用、损耗甚至损毁,可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给予适当补偿补助等。
私车公用并非全部违规,比如,在一些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所在单位根据公务出行距离等因素核定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使用私车执行公务的可按标准用公务加油卡加油;
又如,县乡基层工作人员虽按规定领取了公务交通补贴,但因下村入户等超出了保障范围,相关单位可以根据规定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进行适度调整,或者按程序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按标准予以计发;
再如,对一些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或者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临时使用私车开展公务活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用车费用、损耗甚至损毁,可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给予适当补偿补助等。
私车公用并非全部违规,比如,在一些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所在单位根据公务出行距离等因素核定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使用私车执行公务的可按标准用公务加油卡加油;
又如,县乡基层工作人员虽按规定领取了公务交通补贴,但因下村入户等超出了保障范围,相关单位可以根据规定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进行适度调整,或者按程序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按标准予以计发;
再如,对一些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或者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临时使用私车开展公务活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用车费用、损耗甚至损毁,可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给予适当补偿补助等。
根据财务处2015年1月6日发放《私车公用报销须知》等文件精神。
第十条 由处室统一安排车辆外出办事将不予报销交通费用补贴,作为差旅费报销(或私车公用补贴)依据,各科室科长每月5日前统一将《国资处外出办理有关事务申请表》交综合科科长汇总,统一报销。第三条 为保证安全,原则上仅限在成都市五城区内私车公用外出办事。确因需要离开成都市五城区外出办事。第九条 由于我校属于龙泉驿区;顿给予补助,建议自行乘车前往(或根据实际情况,处室统一协调安排车辆)。第四条 私车公用外出办事由教职工车主本人驾驶车辆。第五条 私车公用外出办事期间车主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罚款、扣分或造成交通责任事故的,由车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经处务会讨论,在以前制度基础上,保证车辆安全性能。第七条 由于工作需要,国资处安排职工到校外组织招标,交通费用按50元/次标准补助,根据实际误餐按30元,离开学校到成都市其余五城区外出办事,在此区域外出办事(或私车公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清产核资,召开有关会议等。请各位职工根据处室安排,提前填写《国资处外出办理有关事务申请表》。事前未填写《国资处外出办理有关事务申请表》及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一律不予报销; 第八条 如外出办事,由于工作耽误需在外就餐,请及时与分管处领导联系并经处长审批同意后方能在外就餐,经科长审核后交处长审批,根据实际情况误餐按30元/顿给予补助。第十一条 未包含在内的其他情况,其私车指我处教职工驾驶的,由其个人及其家属拥有物权的7座(含)以下小型汽车,修订本办法,私车公用应遵循车主自愿原则。第二条 处内职工外出办事国资处差旅费报销(或私车公用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处室差旅费报销(私车公用补贴)。第六条 车主私车公用外出办事前,应当对车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一般是在五百到一千五百元不等,主要看企业的具体要求一般来说也是根据公司人员级别来定补贴多少,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私车公用”是目前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公司员工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司公务活动,公司为员工报销汽油费、过路费等。公司使用员工个人汽车产生的费用,如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公司使用员工个人汽车产生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取得的车辆租赁收入又涉及哪些税费?
一、增值税抵扣问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取得了合法抵扣凭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同时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因此,私车公用所发生的非属于个人消费的费用,只要依法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应当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同时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只要与企业生产经营具有相关性、合理性、真实性、准确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在实务中,由于私车公用费用很难区分是属于个人消费还是企业支出,所以,对于私车公用发生费用的抵扣以及税前扣除的政策执行上,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各地做法不一。私车公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以及发生的费用支出能否税前扣除,一方面取决于当地政策规定;另一方面与企业基础证明资料是否详实有关。为此,企业要强化日常管理、规范财务和纳税核算,同时,要与主管税务机关及时沟通,取得认可。具体来说,一是要签订协议。公司应与私车公用的员工签订用车书面协议,约定的条款必须明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其费用分摊方式。二是要建立制度。企业必须建立公务用车制度,做好车辆使用记录,分清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企业准备相关资料备查,以证明费用发生的真实、合理性,同时,员工应向公司提供汽车租赁发票。三是要规范核算。对于私车公用费用税前扣除范围,企业应规范财务核算,相关费用不能相互混淆,不得将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改由公司承担,否则将面临税收上的风险。
员工将车辆租赁给公司使用,公司支付租赁费应当索取增值税发票。员工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涉及增值税以及随增值税征收的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员工提供汽车租赁服务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并由员工个人提供驾驶服务的,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征税范围;二是单纯的汽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目征税范围。不论哪种方式,作为个人提供服务,均适用简易计税,其征收率均为3%,之不过适用的税目不一样。个人发生应税行为涉及增值税起征点,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超过增值税起征点,则全额征收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又区分按次和按月,按月起征点为2万元,而按次起征点为500元。对于连续提供的服务,应当按“期”确认增值税起征点,但在实操中,很多地方税务机关是按“次”确定增值税起征点,对个人代开票超过500元的一律征收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随增值税征收的附加税费,增值税减免相应附加税费也一并减免。所以,征收增值税,相应还应当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设置了三档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统一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统一为2%,但也有的地方执行1.5%。
二、个人所得税。员工私车公用并由员工个人提供驾驶服务的,属于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经营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单纯的汽车租赁取得的租赁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操中,由于个人所得税计算比较繁琐,所以,一般税务机关都是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直接按照不含税收入的1%-2%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居多。
三、印花税。员工私车公用并由员工个人提供驾驶服务的,属于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货物运输合同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征收凭证之一,货物运输合同征税范围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因此,个人提供运输服务,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纯的车辆租赁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另外,印花税纳税人为签订合同的双方,所以,不仅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租用单位也应当缴纳印花税。
用大众吧,大众德系车,一般做公车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