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兼营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分别交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根据税法,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如果没有分别,如果没有分别核算,那么根据税法,要按照最大税率征税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X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因此,该企业应当按照销售额、营业额对进项税额进行划分,并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是错的(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2009年以后,含50万。.2009年以前为100万)。
应税货物及劳务,是指生产销售货物纳税人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比如说,销售设备并提供运输。单纯的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营改增”之前,对于应征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称应税劳务。“营改增”后,对于应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称应税服务。 其实都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只是在不同法规中采用了不同称呼,没有本质区别。
全国税收调查表有一张货物劳务明细表。那个货物劳务表,是根据前面的表来填的一般填上最后两列,也就是收入和成本。如果还审核不过,那就在备注中写说明。据实填列。就会过了。 现在税务不让填说明了,你就根据审核中提示的公式,来逐条解决。悄悄说一句,能不填数的就不填数了。以上,仅供参考!
明细填写如下:进入开票系统,打开“商品编码”,选择、增加相应的服务项目,才能在货物或应税劳务中选择服务名称。税收分类编码增加了简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确保纳税人准确使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你填的是全国税收调查表吧。那个货物劳务表,是根据前面的表来填的一般填上最后两列,也就是收入和成本。如果还审核不过,那就在备注中写说明。据实填列。就会过了。 现在税务不让填说明了,你就根据审核中提示的公式,来逐条解决。悄悄说一句,能不填数的就不填数了。以上,仅供参考!
属于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收入不属于货物销售,也不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应税劳务是指应当缴纳税费的除销售货物以外的某些服务项目收入,相对于非应税劳务劳务而言的。主要存在于两种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营业税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
1.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货物劳务服务代码。2. 货物劳务服务代码是根据国家标准编制的,用于标识货物和劳务的种类和属性,填写正确的代码可以准确地反映交易的内容,避免出现误解和纠纷。3. 货物劳务服务代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可以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和下载相应的代码表,以便正确填写。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延伸和补充,以确保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