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的今天,外资并购在中国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看中了中国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通过并购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获取更多的发展机遇。
外资并购是指外国企业通过收购或者与中国企业进行合并,来获取中国市场的公司、资产或者其他资源。外资并购是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帮助外国企业快速获取市场份额,加快推广速度。
外资并购对中国市场和外资企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外资并购可以促进中国市场的竞争力,引入更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市场效率和企业发展速度。其次,外资企业通过并购可以更好地适应中国市场,提升自身竞争力。
尽管外资并购有着诸多好处,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在中国市场,外资企业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外资并购的审批程序、反垄断法规定等,这对外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法律法规在外资并购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规范了外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了中国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还提高了外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适应能力。
近年来,随着外资并购的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通过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比如,某外资企业收购了中国一家知名企业的股份,通过此举扩大了在中国市场的影响力,提升了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力。
展望未来,外资并购仍将继续发展壮大。随着中国市场的逐步开放和优化,外资企业将有更多机会参与中国市场,而合理规范的法律法规将为外资并购提供更加稳定的环境。
跨境换股实现外资并购需要必备的条件 (1)境外公司应合法设立并且其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 (2)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3)境外公司应为上市公司,其上市所在地应具有完善的证券交易制度。
(4)所涉及的境内外股权应为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5)上述股权应当无所有权争议且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6)境外公司的股权应在境外公开合法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7)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稳定。并购可以利用外资,也可以不利用外资。
海外并购是指一国跨国性企业,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资产收买下来。
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他国被并购企业,也称目标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
2015年中国企业实施的海外并购项目总共有593个,累计交易金额401亿美元(包括境外融资),其中直接投资338亿美元,占84.3%,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
外资企业或者境外投资者并购合资企业,要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办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境内企业需要进行审核,主要的步骤如下: 第一、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第二、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第三、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第四、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第五、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概念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简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简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者,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简称“资产并购”)。一、表现不同:
1、收购:
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2、并购:
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二、特点不同:
1、收购:
收购其目的在于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收购公司的垄断实力或形成规模效应。
2、并购:
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
产生并购行为最基本的动机就是寻求企业的发展。寻求扩张的企业面临着内部扩张和通过并购发展两种选择。内部扩张可能是一个缓慢而不确定的过程,通过并购发展则要迅速的多,尽管它会带来自身的不确定性。
通过并购,企业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充分利用,资源的充分整合,降低管理,原料,生产等各个环节的成本,从而降低总成本。
并购即兼并与收购。所谓兼并,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兼并指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这些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并获得它们的控制权的经济行为,相当于公司法中规定的吸收合并。而广义的兼并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产权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的行为。广义的兼并除了包括吸收合并外还包括新设合并和其他产权交易形式。而所谓收购则是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股份的购买行为。收购和广义兼并的内涵非常接近,因此经常把兼并和收购合称为并购。并购实际上包括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所有产权交易活动。
简单地说:善意收购,收购企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恶意收购的目的是为了消灭对手,收购后关闭企业,抢占市场。
跨国并购、海外并购及外资并购是站在不同角度对同意现象的不同称谓——跨国并购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看一个国家的企业对另一个国家的企业所进行的并购;海外并购是站在一个具体的国家的角度,看本国的企业对本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的企业所进行的并购;外资并购同样是站在本国的角度,看本国之外的企业在本国进行的并购。所以,不能用“跨国并购等于海外并购与外资并购之和”来含糊地解释。
1.确定并购目标:明确并购目标,确定重点和筛选范围。
2.进行尽职调查: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分析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管理能力等各个方面。
3.制定收购计划: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制定收购计划,确定收购价格、支付方式、交易条件等。
4.谈判:双方进行初步谈判,商谈交易条件和细节,达成初步协议。
5.签订意向书或协议:在初步谈判基础上,达成意向共识,签订意向书或协议。
6.审批:公司内部进行审批,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审批。
7.证券监管部门审批:提交证券监管机构进行审批。
8.交割:完成交易的资金清算及过户手续,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正式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9.后续整合:后续整合工作包括公司文化融合、组织重组、人员安置和经营管理等等。
区别在于收购标的所在地,如果是境外企业,就是跨国并购,在国内的就是国内并购。
前者比较麻烦,因为涉及到标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一般都是聘请标的国的投行业务人员,费用也比较大。国内并购相对容易一些,法律法规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