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2、任职、受雇的单位可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计算,另一方计算个税不再减除费用。
3、固定任职地,可选择其为扣除费用方及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申报汇缴机关。
按照劳务所得纳税。
所得超过4000元的,以所得额扣除20%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按20%税率;2万-5万的部分,按30%税率;5万以上的部分,按40%税率。
所以上述30万元所得,应呐税额=300000*(1-20%)*40%-7000=89000元。
按个人累进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bai加强和规du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zhi的通知》dao(国税发〔2007〕38)第一条规定,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拍卖古董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计入年综合所得
一般情况下,没有完税证明,如果需要,可以要求开具完税证明。
(一)对实行了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化程度较好的地区,以及纳入重点管理的纳税人,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给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以及纳税人是否提出要求,税务机关均应根据系统内掌握的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汇总纳税人全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经核实后,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每一个纳税人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一张完税证明。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因出国、向境外转移财产、对外投资等原因需要完税证明并向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 (二)虽实行了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但信息化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开具完税证明要求的,须提供合法身份证明和有关已扣(缴)税款凭证,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 (三)扣缴义务人未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和实行明细申报但不具备开具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扩大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覆盖面,尽快实现直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同时,要做好本地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明不能直接开具完税证明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纳税人的税收知情权。 (四)督促扣缴义务人履行告知义务。一方面,要督促扣缴义务人在发放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在工资单上注明个人已扣缴税款的金额。另一方面,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必须开具。 前款所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本人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完税证明。个人取得的抽奖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依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2、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的规定。但对于购买福利彩票、福利奖券和体育彩票的中奖所得每次在1万元以下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税发[1994]127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3、公司员工在单位内部抽奖奖品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性质所得,应并入取得奖品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第一条规定,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拍卖古董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稿酬收入未扣除捐赠额以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0*(1-20%)=72000,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捐赠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所以可以扣除的捐赠额为21600,最终稿酬个人所得税=(72000-21600)*20%*(1-30%)=7056元。
当然属于应税收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之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税。 税率:20%